【注】 二阳并病,太阳、阳明同病也。太阳证罢,尽归并于阳明,所以但发潮热,手足□□ 汗出,大便难而□语也,是皆阳明胃实之证,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集注】 喻昌曰:并病二条,皆是太阳、阳明。上条初入阳明,太阳之邪未彻,故仍宜汗之;此条已入阳明,太阳证罢,而尽归并阳明,故宜下之。 程知曰:并病者,一经证多,一经证少,有归并之势也。太阳证罢,而归并阳明,但手足□□汗出,是大便已□也,与大承气汤以下胃热可也。 □ 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语。脉弦,五、六日,□语不止,当刺期门。 【注】 太阳与少阳并病,故见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之证。而曰、或曰时如者,谓两阳归并未定之病状也。病状未定,不可以药,当刺肺俞,以泻太阳,以太阳与肺通也;当刺肝俞,以泻少阳,以肝与胆合也。故刺而俟之,以待其机也。苟不知此,而以头项强痛为太阳之邪,目眩胸满为少阳之邪,发其汗,两阳之邪乘燥入胃,则发□语。设脉长大,则犹为顺,可以下之,今脉不大而弦,五、六日□语不止,是土病而见木脉也,名曰负。负者,□贼也。慎不可下,当刺期门,以直泻其肝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并,犹合也。彼此相兼合,而有轻重多寡之不同,谓之并。盖少阳间隔阳明,去太阳远,故但兼并也。 喻昌曰:少阳之脉,络□肋间,并入太阳之邪,则与结胸证似是而实非也。肝与胆合,刺肝俞所以泻胆也。膀胱不与肺合,然肺主气,刺肺俞以通其气,斯膀胱之气化行,而邪自不能留矣。发汗则□语,与合病木盛克土之意同。脉弦亦即合病内少阳胜而阳明负之互词,刺期门以泻木邪之盛也。 林澜曰:大椎即百劳穴,一椎上陷中,主泻胸中诸热气。第一间疑即商阳,在手食指内侧,主胸中气满,热病汗不出。肝俞在九椎下,肺俞在三椎下,各去脊中二寸,二穴并主泻五藏之热。期门在乳根二肋端,主伤寒,胸中烦热,过经汗不出。 □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注】 此承上条,戒不可下之义也。太阳、少阳并病,心下□而眩者,少阳也;颈项强者,太阳也。当刺肺俞、肝俞,以泻太阳、少阳之邪,慎不可下也。若以心下□,而误下之,必变逆候矣。 【集注】 成无己曰:慎勿下之。攻少阳之邪,太阳之邪乘虚入里,必作结胸。经曰: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 程知曰:上言不可汗,此言不可下也。不可汗,恐其□语;不可下,恐其结胸也。 程应旄曰:此并病心下□居首,颈项强而眩次之,似尚可下,不知少阳三法有禁,只可刺而慎勿下也。 汪琥曰:大椎一穴,实合太、少而齐泻。诸家注皆不明用针之理,竟置大椎而不论,大误之极。 □ 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注】 此承上条,而言误下之变也。太阳、少阳并病,不刺肺俞、肝俞,而反下之,两阳之邪,乘虚陷里,则时如结胸,竟成结胸矣。心下□,变为下利不止,水浆不入矣。上不入而下常出,则中空无物,其人心烦忙乱,而变成坏证,虽有前条刺法,亦无所用矣。 【集注】 程知曰:此二阳并病,误下之变也。太阳表邪乘虚入里,则为结胸,心下□;少阳半里之邪,乘虚入里,则为下利不止。上下俱病,而阳明之居中者,遂至水浆不入,而心烦也。 喻昌曰:并病即不误用汗、下,已如结胸,心下痞□矣,况又误下乎?故比太阳一经,误下之变、殆有甚焉。其人心烦似不了之语,然经谓结胸证具,躁烦者死,意此亦谓其人心烦者,死乎? 汪琥曰:太阳病在经者,不可下,少阳病,下亦在所当禁,故以下之为反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