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太阴篇正误

2026-5-25 14:48| 发布者: 辛巴哒樂| 查看: 21| 评论: 0

摘要: 太阴篇正误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自利益甚」。 【按】吴人驹曰:「自利益甚」四字,当在必胸下结□之下,若在吐食不下之下,则是已吐食不下而自利益甚矣。仲景复曰: ...
 

太阴篇正误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自利益甚」。

    【按】吴人驹曰:「自利益甚」四字,当在必胸下结□之下,若在吐食不下之下,则是已吐食不下而自利益甚矣。仲景复曰:若下之无所谓也,从而移之。

    伤寒,本自寒「格」〔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按】经论中并无寒下之病,亦无寒下之文。玩本条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字,当是「格」字,文义始属。注家皆释胃寒下利,不但文义不属,且与芩、连之药不合,当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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