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解剂 凡以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寒热等作用为主,用于治疗伤寒邪在少阳、肝脾不和、寒热错杂的方剂,统称为和解剂。属于“八法”中之“和法”。 本章所选之方主要适用于少阳证,肝郁脾虚、肝脾不和以及寒热互结、肠胃不和等证。故本章方剂分为和解少阳剂、调和肝脾剂、调和寒热剂三类。 和方之制,和其不和也。故凡病兼虚者,补而和之;兼滞者,行而和之;兼寒者,温而和之;兼热者,凉而和之;兼表者,散而和之;兼里者,攻而和之。 凡邪在肌表,未人少阳,或邪已入里,阳明热盛者,皆不宜使用和解剂。和解之剂,总以祛邪为主,故劳倦内伤、气血虚弱等纯虚证者,亦非本类方剂所宜。 复习思考题 1.小柴胡汤与大柴胡汤均能和解少阳,两方在组成配伍、功用、主治等方面有何不同? 2.蒿芩清胆汤与小柴胡汤均主治少阳证,二者有何区别?试分析二方配伍之异同。 3.如何理解逍遥散据证化裁变化原方君、臣、佐药之配伍?逍遥散、痛泻要方与当归芍药散均为调和肝脾之剂,其配伍特点有何不同?怎样区别应用? 4.试分析半夏泻心汤主治证的病机及药物配伍如何体现寒热平调、辛开苦降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