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穿刺术    一、适应证    1.检查腹腔积液的性质,以明确诊断。    2. 大量腹水引起明显呼吸困难或腹部胀痛时,适当放腹水以减轻症状。    3.腹腔内给药以达到治疗目的。    二、操作方法    1.穿刺前嘱病人排出小便以免穿刺时损伤膀胱。    2.依积液多少和病情,可取坐位、半坐位、左侧卧位。放液时必须使病人体位舒适,并于腹上部扎上宽布带或多头带。    3.选择适宜的穿刺点①脐与左髂前上棘连线的中 1/3 与外 1/3 的相交点,此处不易损伤腹壁动脉。②侧卧位穿刺点在脐的水平线与腋中线交叉处,此部位较安全,常用于诊断性穿刺。③脐与耻骨联合连线的中点上方1cm,稍偏左或偏右1~1.5cm处,此穿刺点处无重要器官且易愈合。    4.穿刺处常规消毒,戴手套及盖洞脐巾,自皮肤至腹膜壁层作局部麻醉。术者用左手固定穿刺部皮肤,右手持穿刺针经麻醉处垂直刺入腹壁,待感到针锋抵抗感突然消失时,表示针头已穿过腹膜壁层,即可抽取腹水,并将抽出液放入消毒试管中以备送检。作诊断性穿刺时,可直接用10~30ml 空针及适当的针头进行,取得标本后迅速拔针,覆盖无菌纱布,胶布固定。    5.需放腹水时,用一粗针头,针尾连一长胶管及水瓶,针头上穿过两块无菌纱布,缓慢刺人腹腔,腹水经胶管流入水封瓶中,将套入针头的纱布及针头用胶布固定于腹壁上。胶管上可以夹输液夹子,以调整放液速度。腹水不断流出后,将腹上部的宽布带或多头带逐步收紧,以防腹内压骤降而发生休克。放液完毕,覆盖纱布,胶布固定,用多头带包扎腹部。    三、注意事项    1.肝性脑病前期禁忌放液,粘连性结核性腹膜炎、包虫病、动脉瘤等为本检查禁忌证。    2.术中应随时询问病人有无头晕、恶心、心悸等症状,并密切观察病人呼吸、脉搏及面色改变。如以上症状明显时应立即停止穿刺,使病人卧床休息,必要时可注射高渗葡萄糖液。    3. 放腹水时遇流出不畅,针头应稍作移动或变换体位。放液前后均应测量腹围及复查腹部体征等,以便观察病情变化。小用微世期央定以展,主国市郊理    4.高度腹水者,穿刺时应把腹壁皮肤向下或向外牵拉,然后穿刺。以使拔针后皮肤针眼错开,防止腹水外溢。如穿刺孔处有腹水溢出时,用蝶形胶布或火棉胶粘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