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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乙类大型医用设 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 沪卫规〔2026〕2号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委对《关于印发<上海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进行了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经评估,该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相应延长,并配发新文号。
特此公告。
附件:市卫生健康委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
附件
市卫生健康委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 | | | 关于印发《上海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沪卫规〔2026〕3号(沪卫规〔2020〕1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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