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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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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下发《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的通知
沪卫计规〔2018〕91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区县妇幼保健所及有关医院:
  根据《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的精神,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
                                                                                                     二OOO年五月八日


注: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等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沪卫规〔2022〕31号)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并赋新文号沪卫规〔2022〕54号


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

  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保障全市儿童获得优良的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现制订《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如下:

  一、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

  (一)主要用房:要求底层或二层清洁区,保健门诊与疾病门诊必须分隔,预防交叉感染,空气要流通,光线充足。

  用房包括:挂号、预检(院属所可兼用)、候诊、测量、体检、听力室、智测室、眼保健室

  (二)房屋设施和装备:

  挂号室收费明码标价

  预检有预检制度,避免交叉感染。人员与挂号兼

  候诊有候诊座位,茶水供应,宣传版面(科学育儿知识6张),宣传橱(喂养指导物品、合理衣着、适龄玩具等)。

  测量室独用,地板地,12-18平方米,有保暖和通风设备。室内温度保持在21-23℃,以保证测量数据准确。有洗手池,量具包括儿童三用磅秤,卧式身长板,立式身高坐高计,标准软尺。

  体检室独用10-15平方米,应有小儿诊察床、听诊器、叩诊槌、电筒、压舌板、消毒液杯、洗手池、红球、响板、圆舞板。

  听力室≥8平方米,安静环境,本底噪声小≤40dB,备有PA2听力筛查仪、响板、圆舞板。

  智测室地板地,12-15平方米,安静环境。

  智测工具齐全(包括小梯、小床、脚踏车、智测工具箱等)

  眼保健室7平方米,房间长度≥3米,暗室装备,固定视力灯箱,指棒、眼罩、近视力表、聚光手电筒、带状光检影镜。

  (三)儿童保健工作人员要求:

  1、儿童保健辩论工作人员包括: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和护士。并且需配智测、听力、眼保健医师各一名。(可兼职)

  2、新进人员必须经上海市儿童保健所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者颁证书,持证上岗。

  (四)门诊的数量和质量

  1、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预约门诊制为确保门诊质量,每半天门诊以一名医师一名护士计算,门诊量应在10-15人次,超过门诊量应适当增加儿童保健人员和门诊日。

  2、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卫生部、上海市卫生局下发的有关儿童保健工作要求及标准规范操作。

  二、一级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

  (一)主要用房要求:底层或二层清洁区,保健门诊与疾病门诊必须间隔,预防交叉感染,空气要流通,光线充足。

  用房包括测量、体检、听力室、智测室

  (二)房屋设施和装备:

  测量室独用,≥8平方米,有保暖和通风设备,室内温度保持在21-23℃,以保证测量数据准确。有洗手池,量具包括儿童三用磅秤,卧式身长板,立式身高坐计,标准软尺。

  体检室独用,≥8平方米,应有小儿诊察床,听诊器、叩诊槌、电筒、压舌板、消毒液杯、洗手池、红球、响板、圆舞板。

  听力室≥6平方米,安静环境,本底噪声≤40dB,备有PA2听力筛查仪、响板、圆舞板。

  智测室≥12平方米,安静环境,智测工具齐全。

  (三)儿童保健工作人员要求

  1、儿童保健门诊医务人员不少于2人,(医生护士各一人,医生应具有医师以上职称)

  2、新进人员必须经上海市儿童保健所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持证上岗。

  (四)门诊的数量和质量

  1、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预约门诊制为确保门诊质量,每半天门诊以一名医师一名护士计算,门诊量应在15-20人次,超过门诊量应适当增加儿保人员和增加门诊日。

  2、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上海市儿童保健常规手册规范操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点

  设施:应配备录像设备并附有科学育儿录像带、热线电话、宣传版面及宣传橱(科学育儿内容)。

  人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派出儿童保健医师。

  工作制度:按照《上海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工作内容》进行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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