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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要求(2026年版)》的通知 沪疾控局卫免〔2026〕3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要求(202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要求(2026年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法律和工作规范规定,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温馨化、智慧化”的服务要求,结合本市预防接种工作实际,制定本市预防接种门诊(以下简称“接种门诊”)设置要求。
一、人员和场地
(一)人员
1.接种门诊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当相对固定,其中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至少应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从事预防接种相关服务工作。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应参加1次由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组织开展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2.接种门诊开展接种服务时,现场应保证配备有下列人员且至少1人为专职人员:健康询问登记、知情告知人员1名、留观管理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1名、接种人员1名。
3.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或公共卫生科指定人员协调指导接种门诊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二)场地
1.接种门诊应当设在医疗机构内(经批准设立的临时接种点除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独立区域建设接种门诊。
2.接种门诊的功能区域原则上应设在一楼或二楼清洁区,设在三楼及以上的,须配备电梯。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的接种门诊宜与儿童保健门诊相邻设立。接种门诊应避免与普通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科、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化验室等存在潜在感染和损害风险的科室共处同一楼层或共用出入口及通道。
3.接种门诊整体环境应美观舒适,室内宽敞明亮,结合实际配备儿童玩具或专设儿童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配置母婴室,积极营造温馨的接种氛围。
二、功能区域
(一)整体布局。接种门诊功能区域的面积应满足预防接种工作实际需要,布局分隔清晰、流程合理、导向标识明显,为受种者提供方便。根据接种服务需要,功能区域分为候诊区、健康询问预检区(宜与儿童保健室毗邻)/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区(室)等,并按照候诊、健康询问、登记、知情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确保受种者单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接种门诊可在适宜的功能区域合理设立诊间支付场地。
(二)接种区。接种区至少由2个及以上接种单元组成。社区接种门诊至少应设立3个及以上接种单元且其中至少1个用于成人的疫苗接种服务。接种单元是指1名接种工作人员进行接种服务的工作区域,单个面积不小于5m2,其中包括接种台、桌面冰箱、电脑及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并有方便受种者活动的空间,接种单元之间相对隔断以减少噪声和保护受种者隐私。接种单元的数量应根据该接种门诊所承担的预防接种工作量确定,确保接种安全,能满足最大工作负荷需要且保证接种工作人员平均接种量不超过25剂次/小时、受种者接种前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应根据辖区服务人口、疾病防控需求等合理配置接种单元、接种人员、接种服务频次,必要时通过增设接种门诊、拓展接种单元提高接种服务能力。
(三)候诊区、健康询问预检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区(室)。根据接种门诊场地布局和接种流程,合理安排各功能区域,各个区域面积应满足安全接种和接种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并与接种区面积相适应。留观区应与候诊区分开设立,场地受限时可安排在同一区域,但必须设置显著标识以便区分等候接种人员、留观人员所在场地,确保留观管理安全有序。
三、硬件设施设备
(一)基本设施设备。接种门诊应当配备登记台、接种台、工作椅、空调、洗手设备、资料柜、消毒药械设备等。
(二)冷链设备设施。接种门诊应当配备符合疫苗储存运输要求的冷库(以后补式冷库为宜)或医用冷藏冰箱、医用低温冰箱、桌面冰箱和冷藏箱(包)等。冷库、医用冷藏冰箱、医用低温冰箱应配置温度自动监测报警系统。冷链设备应当配备不间断电源、双路供电或备用发电机组;各个冷链设施设备应分别配备专用接地插座,不得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接种门诊应当制定冷链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并落实冷链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与应急维修制度,确保冷链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停电或设备故障等状况。接种门诊应当根据接种服务需要和疫苗冷链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及时更新优化冷链设备,配置自动化冷链设备,提高服务管理效率。
(三)信息化设施设备。接种门诊应当配备计算机、扫码设备、身份识别设备、电子核签设备、打印机等,应当具备政务外网条件,实现疫苗扫码出入库、受种者信息扫码登记、扫码接种、扫码注射和预防接种证信息打印等功能,确保预防接种和疫苗进销存数据及时上传与下载。原则上还应配备“人证合一”识别核查、诊间支付、追溯信息查询等设备,方便受种者排队等候、留观提醒等。有条件的可配备智能语音外呼系统,提高智能催种质效。
(四)健康宣教设施设备。接种门诊的候诊区、留观区应配备视频播放设备,用于宣传普及预防接种政策和相关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