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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药管求是] 如何破除药品回扣和带金销售等现象?国家卫健委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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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11: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2021年6月7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在回答澎湃新闻提问时表示,出台《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会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支付方式等方面的改革让医生有阳光体面的收入。
     澎湃新闻在吹风会上提问,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比如药品回扣、带金销售等现象,在这次意见出台对纠正这些现象产生哪些作用?
     “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这项工作,是多部门共同来开展的一项工作。”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回应说,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的过程中,就是在医疗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加强医院管理,采取综合的措施,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焦雅辉提到,对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国家一直采取的是“纠建并举”的举措。
     “一是通过薪酬制度的改革,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还有支付方式的改革,来调整医疗服务的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让他们能够有阳光体面的收入。”焦雅辉表示,国家卫健委要求建设以患者需求为导向的医院文化,要求医务人员坚守纯粹的医者信念,弘扬崇高的职业精神,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行为。通过规范行为,来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焦雅辉还提到,要加强医患的沟通和交流,维护患者的基本健康权益,通过增进医患沟通交流来促进医患的信任和理解。还要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从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正面来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
     据焦雅辉介绍,纠正不正之风的领域有一个多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这个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每年都有工作要点,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医保等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职责领域,都有相应的整治活动。
     “在几年前出台了医疗卫生行业的‘九不准’,我们也出台了医疗卫生人员从业的基本规则,每年开展大型医院的巡查。”焦雅辉表示,通过这些活动也发现了一些在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一方面国家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另外有一些典型案件也加大曝光力度,每年会把这些典型案件向行业进行通报,起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的作用。
     焦雅辉认为,在“十四五”期间,公立医院的高质量发展,规范行为、纠正不正之风也是应有之义,希望通过综合的举措能够进一步营造医疗卫生行业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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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2 10: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某涉骨科耗材回扣案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信息摘录

2023年5月,陕西省安康市某骨科医院院长兼骨科四病区负责人李某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安康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重婚罪,向平利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非法收受医药企业财物共计2720548元,具体事实如下。

1.收受医疗耗材供应商贾某2468958元。2014年7月,贾某承接了向骨科医院供应医疗耗材的业务,为增加耗材销量,贾某找到时任骨科医院骨四科主任李某,请托李某在耗材使用上为其提供帮助,并承诺按照供货总金额的35%按月向李某支付回扣款。李某表示同意,并决定在骨四科开展的手术中使用贾某供应的医疗耗材。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贾某向骨四科供应耗材总价7054552元,向李某支付回扣款共计2468958元,李某收受后主要用于了购买别墅、装修别墅和家庭生活消费。

据贾某证词:在与李某接触过程中,李某提出要按照行规给他拿回扣(按每月供货量的35%提成),且回扣款必须在次月的7日前以现金形式交付。贾某在向李某送回扣的时候,会提前统计好当月供应骨科耗材的清单,并计算好回扣款的金额。2017年2月,贾某供应耗材的公司因贴牌问题被安康市食药监局处罚,随后骨科医院将该公司从供应商名单中清退。

2.收受医疗耗材供应商孙某231580元。2017年10月,孙某代表某医疗器械公司与骨科医院签订医疗耗材供应协议后,找到时任骨科医院副院长兼骨四科负责人李某。孙某请托李某在耗材使用上为其提供帮助,并承诺按照供货总金额的30%向李某支付回扣款,李某表示同意。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孙某向骨四科供应耗材总价772212元,向李某支付回扣款共计231580元,李某收受后用于归还借款等个人开支。

据李某证词:本来科室主任是没有权力选择哪家医疗器械公司作为供应商的,但是当医院已经确定供应商名单后,骨四科在开展手术时可以选择使用某医疗器械公司供应的耗材,李某作为科室主任有权决定。从2018年开始,李某开始有意增加某医疗器械公司器械耗材的使用量。

3.收受药品供应商姜某20010元。2021年9月,某药业公司安康地区销售负责人姜某通过朋友樊某的关系找到李某,请托李某在推销药品方面提供帮助,并送给李某一张存有20010元的邮政储蓄银行卡。李某表示同意,并利用其担任骨科医院院长兼骨四科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向医院推荐使用姜某代理的瘀血痹胶囊。李某收受该银行卡后,一直存放于其个人钱包内。

据李某证词:李某认为瘀血痹胶囊的药效还可以,于是填写了申请采购单,并找了骨四科的马某某、付某某两名医生联名签字。李某在随后医院召开的药事管理会议上,推荐了瘀血痹胶囊并顺利通过论证。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安康市某某医院骨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贾某、孙某、姜某财物共计272054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予依法惩处。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已缴纳)。

医药商业贿赂本质上是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影响处方权,干扰正常诊疗行为,妨碍公平竞争,加重医药负担,使得医药产品销售从实际临床价值和产品的竞争力转为以高返点和高回扣驱动的不当竞争。根据本案事实,受贿人滥用作为科室主任的决定权,在可选择范围内优先采购或使用给予回扣的骨科耗材及药品,回扣比例高达35%,这也表明涉案的耗材价格至少存在三分之一的虚高空间。特别是案件中还提及涉案产品是贴牌耗材,意味着在不当利益驱动下,选择耗材的出发点已经发生偏离。虚高部分并没有用于提升产品的疗效质量,而是通过给予回扣牟取不正当竞争优势,也印证了开展骨科耗材集采的必要性。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陕西省医保局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督促失信企业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失信行为,拒不纠正的按规定采取处置约束措施,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国家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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