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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曝光] 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通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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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0 17: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1号)(2022年第22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椎间融合器、半导体激光治疗机等5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共12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一)椎间融合器2批次:德州金约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表面粗糙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半导体激光治疗机1台:CAO Group,Inc. 西尔欧集团生产,涉及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1台:武汉金莱特光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控制器件和仪表的准确性、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手持式超声诊断设备1台:威海威高医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手术无影灯7台:分别为常州美亚医用照明有限公司、河北谊安奥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恒挚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山东康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山东欣雨辰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顺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涉及保护接地阻抗、中心照度、单遮板照度测量、总辐照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特此通告。
  附件: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国家药监局
                                                                                                        2022年4月14日



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序号
   
标示产
   
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注册
   
人、代理人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
   
规定项目
  
1
  
椎间融合器II型 
德州金约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德州金约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1-4° 
2021.04.22
  210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表面粗糙度 
  
2
  
椎间融合器I型 
德州金约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德州金约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205 
2021.04.22
  210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表面粗糙度 
  
3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Diode Laser 
西尔欧(中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CAO Group,Inc. 西尔欧集团
002-00102 
2021.01
  序列号:P900772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标记 
  
4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武汉金莱特光电子有限公司
武汉金莱特光电子有限公司
JLT-100A型 
2021.3.17
  JECAAUC-A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1.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2.控制器件和仪表的准确性;3.标记 
  
5
  
全数字手持式超声诊断仪 
威海威高医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威高医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MU-1 
2021年3月
  US040121000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 
  
6
  
手术无影灯 
常州美亚医用照明有限公司
常州美亚医用照明有限公司
AMI16 
2021年4月
  
1日
  2104001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保护接地阻抗 
  
7
  
LED手术无影灯 
河北谊安奥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谊安奥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OL9570/50 
202103
  OL9570/50XYZW051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
1.中心照度;2.单遮板照度测量 
  
8
  
手术无影灯 
恒挚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恒挚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LED600S 
2021年3月
  LT6100CBMD004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单遮板照度测量
  
9
  
手术无影灯 
山东康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山东康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KYZF700/500 
20210326
  202103260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总辐照度 
  
10
  
手术无影灯 
山东欣雨辰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欣雨辰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YCZF500L 
2021/03/24
  202103240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总辐照度 
  
11
  
手术无影灯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SMart-R40plus 
20210401
  2104140100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1.中心照度;2.总辐照度 
  
12
  
手术无影灯 
上海吉顺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吉顺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JSL2013-700/700 
2021年3月
  
29日121011
  
069210300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中心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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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8 12: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55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牙科车针等6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10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 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一) 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3台:分别为东莞市健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吉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中位粒径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 医用脉搏血氧仪3台:分别为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信号不完整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 肢体加压理疗设备1台:元金物产株式会社/Wonjin Mulsan co.,Ltd.生产,涉及治疗压强(额定电压下)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 关节内窥镜1批:纳通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生产,涉及综合光效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 牙科车针1批:Drendel + Zweiling DIAMANT GmbH 勃兰顿+兹威灵金刚砂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尺寸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 肌酐测定试剂(盒)1批: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涉及线性区间、准确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监管要求
  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特此通告。
  附件: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国家药监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序号
标示产品
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注册人、
代理人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
规定项目
  
1
  
医用压缩式雾化器 
东莞市健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健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CN-C-0101 
2023年09月26日
  20230926
  230900600300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中位粒径 
  
2
  
医用压缩空气雾化器 
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
WHB01 
2024.04.11
  W24D99OOOA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中位粒径 
  
3
  
医用压缩式雾化器 
宁波吉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宁波吉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03G4 
20240405
  20240401
  240400075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中位粒径 
  
4
  
指夹式脉搏血氧仪 
西安互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XLF-XY898 
20230109
  CA2023010917
  202301090095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信号不完整性 
  
5
  
脉搏血氧仪 
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YBK303 
2023/01/12
  YBK303230112
  YBK30323011200121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信号不完整性 
  
6
  
脉搏血氧仪 
九州卫士(陕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YBK303 
2023/01/12
  YBK303230112
  YBK303230112543233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
信号不完整性 
  
7
  
空气压力治疗仪 
北京承康基业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元金物产株式会社/Wonjin Mulsan co.,Ltd.
DVT-7700 
2023-12
  CM2X2372009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治疗压强(额定电压下) 
  
8
  
关节内窥镜 
唐山市第二医院
纳通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NT.SE 8006 
221208
  1828037(序列号)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综合光效
  
9
  
金刚砂车针 
深圳德莱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Drendel +  Zweiling DIAMANT GmbH 勃兰顿+兹威灵金刚砂有限公司
5支/盒 E878M.314.014 
2023-06-09
  00499532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尺寸 
  
10
  
肌酐测定试剂盒(氧化酶法) 
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R1:1×60mL;R2:1×20mL 
20240311
  T240301A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1.线性区间;2.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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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8 09: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国家药监局此前还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35号)”,对半导体激光治疗机、疤痕修复凝胶等17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24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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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8 09: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5年第2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腹膜透析设备、导丝等5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8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 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一)腹膜透析设备2台:分别为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涉及透析液温度、透析液过量灌注不符合标准规定;西安乐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温度控制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肢体加压理疗设备2台:分别为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西安市新希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治疗程序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医用分子筛制氧机1台:广东欧格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氧浓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导丝2批:分别为安吉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鑫康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紫外吸光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尿素测定试剂盒1批:上海高踪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线性范围不符合标准规定。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监管要求
  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特此通告。

  附件: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月6日




附件
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序号
标示产品
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注册人、
代理人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
规定项目
  
1
  
腹膜透析机 
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FM-Ⅰ 
2024年1月
  510M01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1.透析液温度;2.透析液过量灌注 
  
2
  
腹膜透析机 
西安乐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乐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RSA-1.0 
2024-03-22
  200500030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温度控制 
  
3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ZEPU-K2 
2024年03月22日
  05222308002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输入功率 
  
4
  
动静脉脉冲气压治疗仪 
西安市新希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西安市新希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XXW-YFVTE-02 
2023/04/30
  3230008
  32300080178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治疗程序 
  
5
  
制氧机
西藏阜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医药超市
广东欧格斯科技有限公司
OZ-5-01TW0
2023.05.03
  
20230503
  
3230503001908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氧浓度
  
6
  
一次性使用指引导丝 
安吉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安吉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AGT-BMW1906 
20230621
  202306001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紫外吸光度 
  
7
  
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 
厦门鑫康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鑫康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QS-035-150 
2023-8-15
  32308086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紫外吸光度 
  
8
  
尿素(UREA)检测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上海高踪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高踪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150ml(R1:2×60ml,R2:1×30ml) 
2024.01.04
  20240102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线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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