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区域性麻风病防治中心工作规范(试行)》和 《湖北省麻风病患者入院治疗和休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卫规〔2011〕10号
各市、州、县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麻风病防治工作,加大麻风病患者的收治管等各项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病人服务质量,我们组织人员制定了《湖北省区域性麻风防治中心工作规范(试行)》和《湖北省麻风病患者入院治疗与休养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8月2日
湖北省区域性麻风防治中心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机构、人员、制度与职责
一、机构
根据《湖北省麻风病防治机构体制改革意见》的规定,全省在武汉市、荆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十堰市、恩施自治州设立六个区域性麻风防治中心(简称“中心”),集中收治管理全省麻风病人和麻风康复者。
二、人员编制与床位数
武汉市、荆州市人员编制125名,床位数250张;孝感市、十堰市人员编制人员各100名,床位数200张;黄冈市、恩施自治州人员编制75名,床位数150张。
三、主要管理部门与任务
(一)行政管理部门
包括行政、人事、财务等管理部门,负责“中心”日常运行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医疗业务部门
包括医疗、护理、社防、健康教育等业务部门,负责“中心”各类医疗业务的开展及信息资料收集、健康教育的宣传。
(三)后勤保障部门
包括病人膳食管理、生活护理、水电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主要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
1、办公室管理制度:建立医院管理制度,行政会议制度,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保密制度,公文管理规定,印章管理规定,外事工作制度,对外接待管理规定,院务公开管理规定。
2、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工作制度与职责,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务会计监督制度,财产物资(药品)管理制度,财产物资报废及赔偿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预算管理规定,医疗欠费管理办法,特困人员医疗费用减免管理规定,收入及票据管理规定,现金管理规定,支票管理规定,财务科有关费用发放规定,财务科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3、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人事管理办法及流程,职工考勤制度,职工休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人员招聘制度,职工奖罚条例。
(二)医疗管理
1、医疗管理制度:建立三级医生查房制度,会诊制度,首诊负责制,疑难、危重患者抢救及管理制度,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手术管理制度,疑难、危重病人检查制度,处方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医嘱制度,查对制度,病例讨论制度,三基三严考核制度,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新业务、新技术审批及管理规定等。
2、医务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医务科工作制度与职责,紧急情况及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度,医疗缺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转院、转科管理制度,医疗活动中若干问题处理办法,医疗安全各项管理制度(院感知识培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规定,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3、护理管理制度:建立病房护理管理制度,病区护理人员工作守则,分级护理制度,护士巡视制度,护理查对制度,医嘱查对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护理会诊制度,护理病案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护理制度,护理文件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一般消毒隔离制度,各级护理人员职责,护理人员考核制度,护理人员培训与教学管理,护理部管理制度,护理质量管理制度,护理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护理健康教育制度,病人入院、出院护理管理制度,内科疾病护理常规,外科疾病护理常规,麻风专科护理常规。
4、药剂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药剂科工作制度与职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消毒剂购置和使用的规定,药品应急采购办法。
5、检验科管理:检验科工作制度与职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等。
6、其它医技管理制度:建立放射科、心电图室、B超室等工作管理制度与职责,放射科操作规程。
7、会诊制度:对疑难病人值班医师要报主管医生诊治,病情严重者由主管医生报医务处组织会诊。
(三)后勤保障制度
建立后勤工作制度与职责,行政后勤服务承诺制,后勤物资管理制度,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水、电供应与保障制度,用电用水管理相关规定,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总务后勤社会化管理细则,在岗职工工作餐有关管理规定,病区食堂管理制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等。
(四)病区管理委员会制度
建立病区管理委员会代表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季度会议制度,议事会议制度。病人生活费,包括各级拨款、慰问物品、社会捐赠和资金,不得发给个人。应由病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建立病人个人账户专账,按病人单独核算,专人管理,每季定期张榜公布。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住院病人有重大事项,经病区管委会讨论同意,以现金形式发给病人适当津贴。
五、基本工作条件
(一)医疗工作条件
1、诊室:面积15~20m2,有血压器、听诊器、手电筒、压舌板、门诊工作日志本、转动圆凳、诊断桌、诊断床、靠背椅、医疗用木凳、医疗用条椅、诊察台等设施。
2、检验室:面积30~40m2,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生物显微镜、恒温箱、冰箱、组织切片机、生化操作台、计算机等设施,并达到三级生物安全标准。
3、观察室:面积20~25m2,病床1~2张,有氧气瓶、呼吸机、常用急救药品等基本的医疗抢救设备和药品。
4、抢救室(重症病人监护室):面积30~40m2,有心电监护仪、洗胃机、呼吸机、吸痰器、氧气瓶、急救药品、担架等设施。
5、换药室:面积15~20m2,有换药车、药柜、换药器械、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污物桶等换药设施。
6、药房:面积30~40m2,有药品架、冰箱、温湿度计、除湿机、换气扇等设施和常用药品。
7、手术室:面积30~40m2,有普通手术床、外科手术包、5~7孔无影灯、人工呼吸器、担架车、手术器械台、康复手术器械(眼、下肢)、器械柜、急救药品柜、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等设施。
8、放射室:面积30~40m2,有200毫安X光机、防护设备、洗片机、片架、空调、换气扇等设施。
9、理疗室:面积20~25m2,有病床1~2张、激光治疗仪、平衡器、红外线理疗仪、微波治疗仪等理疗设施。
10、康复室:面积20~25m2,有平衡器、木头等康复器材1套、辅助设施1套。
11、供应室:面积20~25m2,有高压灭菌器1台、操作桌一张、备品柜1个、辅助设施一套等。
12、信息管理室:面积15~20m2,有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等设施。
13、病案室:面积20~30m2,有档案柜、换气扇、温湿度计等设施。
14、健康教育室:面积30~40m2,有电视机、投影仪、照相机、报夹、图书柜、桌椅及饮水机等设施。
15、安全保卫室:面积15~20m2,有手电筒、灭火器材、对讲机等应急设施。
16、其它办公用房:根据使用目的设置。
(二)住院病区条件
所有房屋设施因达到残疾人所需要求,包括走道、楼梯有扶手,每栋房屋之间有遮雨棚,道路无障碍,方便病人行走,体现人性化的服务。
1、病房:面积20~25m2,采光、通风,有单人床、床头柜、衣柜、电视、电扇、椅子、储存柜及卫生间等基本设施。
2、生活设施
厨房:面积40~60m2,分操作间和储物间,有炉具、大案台、配餐台、消毒碗柜、冰箱、电磨、微波炉、电蒸锅、压面机、榨汁机、绞肉机、餐具等设施。
餐厅:面积40~100m2,有桌椅、空调、饮水机等设施。
澡堂:面积40~80m2,男、女澡堂分设,有更衣室、淋浴室、配备椅子、步行器及呼救装置等设施。
图书阅览室:面积20~40m2。有图书柜、报架、书桌、椅子、空调、饮水机等设施。
娱乐室:面积40~100m2。有电视机、投影仪、音响设备、棋牌桌、椅子、饮水机等设施。
健身活动室:面积40~80m2。有各类健身器械、椅子、空调、饮水机等设施。
洗衣房:面积15~30m2。有洗衣机、烘干机等设施。
开水房:面积10~20m2。有电或煤茶水炉。
配电房:面积10~20m2。配电设备一套。
车库:面积30~50m2。
库房:面积40~60m2。分别设病人日常用品库房和其他生产资料库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