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41|回复: 1

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

[复制链接]

3

主题

3

回帖

26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26
发表于 2024-4-9 20: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则》和《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
鄂卫规〔2023〕3号

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则》和《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则
         2.
附件2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pdf (928.79 KB, 下载次数: 0)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7 月28 日




附件2
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

注:1.本《指导标准》,违法情节及处罚标准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特别注明的除外),但在违法情节及法条规定的处罚额度或倍数的最高值时,包含本数。
2.对于《指导标准》中未涉及的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的裁量,按《指导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序号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类型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1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执业的(本项仅适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不适用备案管理的医疗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
  
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轻微
1.首次发现,擅自执业时间不足3 个月,及时纠正并未给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
  
2.擅自执业人员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
  
3.违法所得不足1 万元的;
  
4.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的。
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5 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元的,按1 万元计算。
一般

1.擅自执业时间3 个月以上不足6 个月的;
  
2.违法所得1 万元以上不足3 万元的;
  
3.使用1 名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执业的;
  
4.给患者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的。
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10 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元的,按1 万元计算。
严重
  
1.被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
  
2.曾因无证行医受过卫生行政处罚的;
  
3.擅自执业时间6 个月以上的;
  
4.违法所得3 万元以上的;
  
5.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的;
  
6.使用2 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的;
  
7.给患者造成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以上伤害的。
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15 倍以上20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元的,按1 万元计算。
  
2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轻微
  
1.首次发现,及时纠正且并未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
  
2.擅自执业人员为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的;
  
3.违法所得不足1 万元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 倍以上8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元的,按1 万元计算。
一般

1.再次发现的;
  
2.违法所得1 万元以上不足3 万元的;
  
3.使用1 名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执业的;
  
4.给患者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 倍以上12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元的,按1 万元计算。
严重
  
1.出售、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的;
  
2.曾因无证行医受过卫生行政处罚的;
  
3.违法所得3 万元以上的;
  
4.给患者造成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以上伤害的;
  
5.情节严重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2 倍以上15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元的,按1 万元计算。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轻微

1.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未造成后果的;
  
2.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3.违法时间不足3 个月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上4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的,按1 万元计算。
一般

1.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造成一般后果的;
  
2.违法所得1 万元以上不足5 万元的;
  
3.违法时间3 个月以上不足6 个月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 倍以上8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的,按1 万元计算。
严重
  
1.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法所得5 万元以上的;
  
3.违法时间6 个月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 倍以上10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的,按1 万元计算。
  
4
  
  
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承租、承包方处罚按批复规定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
轻微
  
1.出租、承包医疗科室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2.违法时间不足3 个月的。
  
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上4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的,按1 万元计算。
一般

1.出租、承包医疗科室违法所得1 万元以上不足5 万元的;
  
2.违法时间3 个月以上不足6 个月的。
  
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 倍以上8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的,按1 万元计算。
严重
  
1.承租、承包方给患者造成伤害的;
  
2.承租、承包方非医疗机构的;
  
3.因出租、承包医疗科室曾受过卫生行政处罚的;
  
4.出租、承包医疗科室违法所得5 万元以上的;
  
5.违法时间6 个月以上的。
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 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的,按1 万元计算。

3

主题

3

回帖

26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26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20: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嗯哼啊 于 2024-4-9 20:42 编辑

  
5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
轻微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数额少于20万元的。
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下4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元的,按1 万元计算。
一般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数额在20 万元以上不足50 万元的。
  
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 倍以上8 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 万元的,按1 万元计算。
严重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数额在50 万元以上的。
  
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 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的,按1 万元计算。
  
6
  
  
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或者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相应执业活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轻微
  
1.首次发现,立即改正的;
  
2.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的。
警告,并处1 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1.再次发现的;
  
2.医疗信息安全制度及保障措施均不健全的。
警告,并处2.2 万元以上3.8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1.以营利为目的,多次发生医疗信息泄露的;
  
2.故意泄露医疗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并处3.8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止相应执业活动。
  
7
  
  
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
轻微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任意一项建立不完善或者落实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的。
警告,并处1 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抽查较多份病历时:1.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任意一项制定不完善或者落实不到位;
  
2.抽查较多份病历时,不规范病历文书占抽查数量50%-80%的;
  
3.造成不良后果的。
警告,并处2.2 万元以上3.8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1.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任意一项制定不完善或者落实不到位,经处罚后仍不整改的;
  
2.抽查较多份病历时,不规范病历文书占抽查数量80%以上的;
  
3.或者给患者造成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以上伤害,不良社会影响等严重不良后果的。
警告,并处3.8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止相应执业活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序号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类型
违法情节
处罚标准
  
  












特别提示:本表有57项共计377条,阅读全文请题首下载pdf版全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医疗依据,所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旨在参考交流,如有转载引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客服|关于我们|移动客户端 | 手机版|电子书籍下载|中医启疾光网 ( 鄂ICP备20008850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5 class="xs0">© 2001-2025 Discuz! Team. zyqjg.com

版权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