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的决定
(2025年7月31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进行了审查,现决定予以批准,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20号)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经2025年1月6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7月31日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 (2025年1月6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5年7月31日甘肃省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障与服务
第三章 藏医药资源保护和利用
第四章 人才培养
第五章 产业发展
第六章 科研与创新
第七章 宣传推广与交流
第八章 监督与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