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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应用工作的通知 医保办函〔2025〕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聚焦超声技术对应手术操作分类代码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226号),对《手术操作代码国家临床版3.0(2022年汇总版)》进行了修订。
为更好衔接国家最新临床编码标准、进一步适配临床诊疗工作需要、满足医疗机构信息上传实际业务需求,国家医保局调整优化了医保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现将调整说明印发你们,请及时做好本地数据更新工作,确保数据应用效率。
新版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已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推送至各地,各地也可通过“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中“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的“数据下载”模块下载。
附件:1. 医保手术操作分类代码调整情况表
2. 医保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调整说明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