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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中医药“三名”陈列室建设指引》的通知 京中医科字〔〔2023〕〕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北京中医药“新3+3”工程“三名”传承工作室陈列室(以下简称“三名”陈列室)示范建设工作,我局制定了《北京中医药 “三名”陈列室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北京中医药“三名”陈列室建设指引
为实施好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新3+3”工程“三名”陈列室建设项目,把“三名”陈列室建设成为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体现北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高水平传承活动平台和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结合北京中医药名医、名家、名师学术传承的实际,特制定本建设指引。
一、工作目标
建设一批北京地区二十世纪以来已故的集名医、名师、名家于一身的中医药专家“三名”陈列室,挖掘整理相关文字、医案、实物、影像等资料,开展对中医药名医、名师、名家的成长之路、学术渊源、学术特色等的系统梳理、研究及展示工作。并通过落实中医药“三名”陈列室建设指引的各项要求,指导能够系统、全面反映中医药“三名”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学术事迹、学术成就的“三名”陈列室建设,使之成为中医药“三名”学术思想和学术经验的传播平台、中医药优秀传承人才的培养基地及中医药特色文化的展示窗口。
二、建设类别
“三名”陈列室的专家应为已故的20世纪以来的中医药名医、名师、名家,医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威望高,现存文字、医案、实物、影像等资料藏品较为齐全,并已获得过市中医局“三名”传承工作室立项。其中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影响力,现存文字、医案、实物、影像等资料藏品非常齐全的可建A级陈列室;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影响力,现存文字、医案、实物、影像等资料藏品较为齐全的可建B级陈列室;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建C级陈列室。
三、建设原则
(一)特色鲜明、利于传播
“三名”陈列室建设应突出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特色、创新理念和临床经验。梳理、展示和宣传中医药名医、名师、名家超越前人的标志性成果及实践案例,使之成为传播“三名”学术成就、学术思想、学术流派、卓越贡献及国内外影响的权威传播平台。
(二)展研互济、利于传承
“三名”陈列室建设在推动“三名”藏品的收集和展示的同时,针对“三名”的医德修养、思维规律、认知特点、成才规律及流派传承进行深入挖掘,使之成为开展“三名”学术传承活动的交流基地和培养新一代“三名”人才的孵化场所。
(三)多向互动、利于普及
“三名”陈列室在“三名”文献、实物等藏品展示的同时,可充分利用大数据网络平台及声、光、电等多媒体技术方式,实现展品展示的信息化、立体化、情境化,推动观众“身临其境”的场景式体验,强化观众与讲解人员及虚拟场景的交流互动,有效提升“三名”陈列室展览的宣传普及效果。
四、建设内容
(一)展陈内容
“三名”陈列室展陈内容应包括及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成长历程
中医药“三名”的生平履历、阶段事件、重大经历等。
2.学术理念
中医药“三名”的创新学术理论、思想、创新学术传承模式。
3.学术特长及流派
中医药“三名”的专业特色、学术特长、临床经验及学术流派传承。
4.生平事迹
中医药“三名”生平的重要事件及工作事迹。
5.学术成就
中医药“三名”在本领域的学术贡献、重大创新成果及学术影响力等。
6.传承谱系
中医药“三名”的学术传承谱系及弟子成就等。
(二)藏品类别
陈列室征集藏品应包括以下类别:
1.文献类藏品
反映中医药“三名”生平事迹、医教研历程以及学术思想相关的文献资料(含电子类文献),包括论著、论文、医案、教案、处方手记、实验记录、临床记录、教材、信件、工作证件、荣誉证书、手稿、日记、笔记、谱系文献、回忆录、访问记录、评价、自传等资料。
2.影音类藏品
有关中医药“三名”工作及生活实践、重大事件、杰出贡献和突出成就的新闻报道、采访、演讲、案例示范及成果授奖等音频、视频、图片、照片等资料。
3.实物类藏品
中医药“三名”在生活、工作及科研过程中使用的用具、器物、设备、实验仪器等。
(三)展陈形式
陈列室藏品展陈形式可包括以下方面:
1.展窗展柜陈列
展示中医药“三名”各类文献、实物展品及相关的介绍及延伸知识。
2.场景复原式陈列
利用实景道具模拟,并结合信息化技术复原场景,营造和再现中医药“三名”重要经历所处的时空及环境。
3.多媒体互动陈列
借助多媒体影音视频播放及互动、3D沉浸式体验,引导观众全面及深入了解中医药“三名”的生平事迹及突出成就。
五、选址原则
“三名”陈列室选址应基于以下原则:
(一)利于传承
“三名”陈列室选址宜建于他们生前主要从事工作所在医疗机构、研究机构、医药企业等实体单位内,以便于开展“三名”陈列藏品的收集、展示、学习、参观及研究工作,并可结合其生前的传承工作室统一布局。形成展、教、研、宣、用(活动)一体的“三名”传承教育基地。
(二)利于传播
“三名”陈列室的场所及楼层选择应充分考虑能与参观群体互动,便于参观学习和传播,在选址上也可以与北京市已开展的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馆、中医非遗中心、中医药博物馆等机构共同建设,并设独立或联合陈列室,成为他们展示传播中医药文化的一部分,实现与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的融合共享。
(三)利于管理
“三名”陈列室建设宜与所属单位整体建设布局有机结合,形成区域独特的学术及文化氛围。陈列室建设应利于藏品管理和维护,场所建设规模应规范、适度,并有明确的运行维护机制和安全保障措施。陈列室建设应通过合理功能布局及信息化管理,使文献、实物、模型与数字化展示有机结合,讲好“三名”故事,展示好“三名”的传奇经历和大师风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