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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规定及其使用方面的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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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什么新规定?

答:一是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大到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的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是共济地域进一步扩大,今年(2025年)已经实现省内跨统筹区个人账户共济,明年将加快探索推动跨省个人账户共济。需要说明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历年结余资金可以共济,但是卡(码)不能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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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我医保里的钱可以给家里老人使用吗?

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余额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给家人使用,但统筹基金不能共济使用。参保职工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些近亲属使用,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近亲属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请注意:家庭共济的是职工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而非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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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听说,家人间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相互共济使用,于是老公就想借用老婆的医保卡看病就医,这样真的可以吗?

答:不可以!该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保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

家庭共济,是指参保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上的历年结余资金,在完成账户共济绑定后,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使用时必须是自己的医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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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我想咨询这个每个月都在交医疗保险,然后那个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需要交吗

答:不需要。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允许重复参加同一制度或不同制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了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无需再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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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替他们开药吗?挂号、开药用谁的医保码(社保卡)?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其购药。

在医院或药店代开药时,一是如果使用电子医保码,您可以通过“亲情账户”绑定老人的医保码,在办理挂号时出示老人的医保码即可。二是如果使用实体卡,您要携带老人的社保卡,使用老人的名义挂号,并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身份证明材料。

例如:小李替老李去医院开药,可以通过“亲情账户”绑定老李的医保码,在办理挂号时,直接使用手机刷老李的医保码即可办理。
1.png

可以关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入“亲情账户”操作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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