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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晋卫中医药科技发〔2026〕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地方金融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方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 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加快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体育局
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8月10日
加快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25〕19号),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立足“北药宝库”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立足健康中国战略部署,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紧扣我省资源型地区适度多元发展要求,以提升中药质量、做强晋药品牌、深化产业融合为主线,聚焦“药用、食用、日用、兽用、康养用、文创用、农用、工用”八大赛道,构建“种植优质化、制造现代化、服务特色化、流通数字化、品牌国际化”的中医药产业体系,把中医药产业打造成为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2026—2028年)
1.产业规模:2028年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600亿元。
2.种植基地: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650万亩;规范化种植稳定在150万亩。
3.加工能力:建成20个趁鲜加工基地、10个产地仓。
4.龙头企业:力争培育3家年营收超20亿元链(核)主企业。
5.创新平台:建设3—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中医药新产品创制实验室和中医药概念验证中心建设。
6.品牌影响:“十大晋药”“北旱艾”等系列产品全国知名度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与具体措施(六大专项行动)
(一)道地药材提质培优行动
1.建设道地晋药良种繁育体系。出台道地药材目录。至少建设10个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圃,保存资源≥5000份。建设种质资源评价、利用体系,开展优良品种选育,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到2028年,力争培育中药材优良品种2个以上,良种繁育基地达8万亩。(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围绕太行、太岳、吕梁、恒山、晋南边山丘陵5大中药材生产优势区,打造特优中药材产业强县和产业集群。推动医疗机构联动中药材种植园区,探索推行定制药园共建发展模式。到2028年,累计建设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基地150万亩以上。(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产地初加工与仓储物流升级。全面推开中药材趁鲜加工示范企业认定,动态认定20个以上趁鲜加工基地。建设一批初加工分拣中心。公布一批中药材集散地和产地仓。鼓励医药企业在道地药材产区建设精深加工中心和“产地仓—区域仓—终端仓”三级仓储体系,降低损耗、稳定品质。(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中药制造强链补链行动
4.推动中药制药企业提质升级与产业业态拓展。做优做强中医药龙头企业,引导企业整合产业资源、优化产能布局,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集聚发展。至少支持开发10个经典名方。聚力实施10个以上省内中药优势大品种二次深度开发,持续培育市场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亿级、十亿级中药大品种。积极引导企业布局高端中间体、标准化中药提取物研发与规模化生产,建立完善至少10个道地药材专属提取物质量控制标准、生产规范。支持省内1-2家中药企业,有序拓展中药配方颗粒产业赛道,对标国家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实现常用经典配方颗粒品种覆盖300种以上。(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推动中药制剂创新与转化。建设2-3个区域制剂中心。持续推进“千方百剂”项目,扩容“晋制剂”目录,支持100个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方转化为中药制剂,新增医疗机构备案制剂不低于50个,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付。开展第二批“三晋名方”优选,推动“三晋名方”向中药新药转化。出台“三晋名方”中药制剂在省内医疗机构调剂使用政策。(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推动中医药类药械研发推广。鼓励企业加强创新药械研发和产业化,培育10项以上中医药特色创新药械项目,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创新药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中医药类器械研发全过程,打造2-3个数智化应用场景,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扶持培育一批深耕细分领域的中医药中小微企业。建立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台账,从技术指导、市场对接、人才输送、融资信贷等方面精准赋能,培育壮大50家以上成长性好、创新力强、特色鲜明的中医药优质中小微企业,支持其走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道路。搭建产销对接、资源共享、抱团发展平台,推动中小微企业主动对接行业龙头链主(链核)企业,融入全省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承接配套加工、分装代工、区域配送、线下服务等业务,形成龙头引领、小微联动、错位发展、互补共赢的良好产业格局,不断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基层根基。(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信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