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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晋卫妇幼发〔2026〕4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文旅局、体育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残联:
为深入贯彻国家《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有关要求,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和龋齿等防治,全面提升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健康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 《山西省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中共山西省网信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山西省体育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15日
山西省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6一2030年)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和人口高质量发展,深化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理念,按照国家《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一2030年)》和《“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和儿童优先原则,以增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多病同防共管,推进医校协同、卫体融合、家校共育、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持续深化,防、筛、诊、治、康一体化服务链条更加完善,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行动目标
自2026年起十五五期间,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和龋齿等防治,促进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健康。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医校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通、全程管理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健全儿童青少年健康“防、筛、诊、治、康”一体化服务链条,儿童青少年健康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三、行动计划
(一)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促进行动
1.到2030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2)儿童青少年肥胖得到有效千预。
2.重点任务:
(1)加强孕期体重管理。医疗机构将体重管理纳入早孕关爱和孕产期保健服务,充实孕妇学校课程。加强孕期营养门诊建设,做好孕前和孕期营养评估、咨询指导和干预服务,促进孕前维持适宜体重、孕期合理增重,预防巨大儿发生,减少肥胖代际传递。(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2)做好0~6岁儿童体重管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促进母乳喂养、科学添加辅食与合理膳食行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强化体格检查、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做好营养性疾病患儿转诊和随访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3)加强中小学生体重管理。将膳食营养和体育锻炼知识技能融入中小学课程教育及日常活动,纳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指导能力。在中小学校推进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优化学生餐膳食结构,培养健康饮食行为。动态监测学生身高、体重、腰围变化,及时将生长迟缓、超重肥胖学生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干预指导。(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体育锻炼。中小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培养儿童青少年运动兴趣,每人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体育部门加大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供给,完善分学段、跨区域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保障青少年赛事活动全年不断线。(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健康宣教行动。各相关部门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健康课堂等平台,开展肥胖防控知识技能普及,广泛传播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国学龄儿童膳食指南、身体活动指南、儿童肥胖预防与控制指南相关健康知识,提高父母及看护人、教师、儿童的营养健康素养,形成健康的饮食及生活方式。(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促进行动
1.完成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的防控任务,到2030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0~6岁儿童、中小学生屈光筛查率逐步提升。
(2)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2%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2.重点任务:
(1)强化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医疗机构按照《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学龄前儿童在24月龄、36月龄、4岁、5岁、6岁时进行屈光筛查,监测远视储备量,推进近视防控关口前移。(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视力监测。幼儿园每半年开展1次幼儿视力检测。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学生视力检测制度,落实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建立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实施分级分类干预,指导远视储备量消耗过早过快的幼儿和小学生加强户外活动,改变不良用眼行为,指导视力检测结果异常的幼儿和学生到专业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咨询指导和矫治服务。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预防近视发生。(省教育厅、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