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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中布噻嗪和美布噻嗪的测 定》等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26年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食品中布噻嗪和美布噻嗪的测定》等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名称和编号如下: 食品中布噻嗪和美布噻嗪的测定(BJS 202601) 食品中伐地那非杂质30的测定(BJS 202602) 酱香型白酒中掺杂食用酒精的筛查(BJS 202603) 食用植物油中乙基麦芽酚的测定(BJS 202604) 食品中多种动物源性成分检测(BJS 202605) 茶叶、孜然中美术绿(铅铬绿)的定性测定(BJS 202606) 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文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数据库(https://www.samr.gov.cn/spcjs/bcjyff/)公开,供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6月25日
BJS 202603 酱香型白酒中掺杂食用酒精的筛查
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酱香型白酒中掺杂食用酒精的筛查方法。 本方法仅适用于以食用酒精等为酒基,使用或不使用呈色呈香呈味物质进行加工、调配得到的有酱香风味的配制酒(简称酱香风味调香白酒)的筛查。
2 原理 样品经原位电离-高分辨质谱测定,基于检测化合物的精确质荷比和响应值,采用化学计量学方法建立酱香型白酒食用酒精掺杂鉴别模型,将待测样品测定数据导入鉴别模型,进行酱香型白酒食用酒精掺杂的筛查。
3 仪器和设备 3.1 原位电离离子源:大气压固体分析探头离子源(ASAP)、常压流动余辉等离子体离子源(FAPA)或同等性能的原位电离离子源。 3.2 高分辨质谱仪:质量分辨率(FWHM)≥20000。 3.3 软件:数据采集软件和统计分析软件。
4 分析步骤 4.1 样品制备和保存 取200mL样品充分混匀,装入洁净容器,制备好的试样于常温密封保存。 4.2 样品测定参考条件 将玻璃毛细管伸出金属探头末端至长度约为3cm,取出金属探头冷却2min;随后将玻璃毛细管伸入装有1.5mL样品的2mL玻璃进样瓶底部,停留6s后取出,立即将金属探头装入离子源完成进样。 4.3 仪器参考条件 4.3.1 高分辨质谱仪参考条件: a) 采集模式:正离子模式; b) 离子源温度:150 ℃; c) 电晕针电流:5μA; d) 探头温度:600 ℃; e) 质量轴校正:≤5ppm(1×10-6)。 4.3.2 模型建立条件: a) 统计方法:主成分分析(PCA)、线性判别分析(LDA)或同等化学计量算法; b) 主成分数:10; c) 线性判别数:2; d) 未识别阈值:>10; e) 质量数范围:50m/z~600m/z。
5 定标模型建立 建立模型样品应保证代表性和真实性。样品来源为全国主要酱香型白酒产区,以贵州为主、四川为辅,再覆盖湖南、广西、山东、黑龙江、河北等地,采集不同品牌、产地、生产工艺的酱香型白酒样品,以及酱香风味调香白酒建立鉴别模型。建模样品经不少于5位国家级白酒评委进行感官品评确定其真实性。 每个样品重复采集3次(信号强度相对标准偏差≤20%),样品总数量不少于360个,其中酱香型白酒和酱香风味调香白酒分别不少于180个。利用建模软件进行基线校正后优化主成分数、线性判别数、采集范围等参数,进行质谱数据预处理,建立酱香型白酒中掺杂食用酒精鉴别模型,见附录 A 中图 A.1。
6 筛查结果 待测样品按照4.2进行测定,采集质谱数据。 将采集的质谱数据用建立的酱香型白酒中掺杂食用酒精鉴别模型进行鉴别,获得筛查结果,见图 A.2。
7 定标模型校准升级 每年根据新样品更新模型,应进行至少1次维护。选取真实性和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测定,将采集数据加入鉴别模型数据库中,完善模型信息结构,对模型进行更新维护。
8 重复性 在同一实验室、使用相同的仪器设备、按相同测定方法对同一样品重新取样,进行3次重复测定,筛查结果应一致。
9 结果表述 样品测定数据与酱香风味调香白酒模型匹配,筛查结果为疑似掺杂食用酒精,应结合执法证据综合研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