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中医技术监督之刮痧类技术(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0〕193号 ...

2020-8-11 12:57| 发布者: 中医天地| 查看: 722| 评论: 0|来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摘要: 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0〕193号 第四章 中医技术监督 第三节 刮痧类技术。法律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 ...

第四章 中医技术监督

第三节 刮痧类技术

 

一、检查依据

本节内容相关法律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二、检查内容

检查刮痧类技术,主要是从管理要求、诊疗环境要求、消毒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一)管理的监督检查

1.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预防与控制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

2.是否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是否对医务人员开展预防与控制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知识及技能培训,并承担相关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3.医务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中医刮痧类技术诊疗操作规程,是否掌握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预防要点,落实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的防控措施。有明显皮肤感染或者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医务人员,是否参与诊疗工作。

4.医疗机构是否督查中医刮痧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持续改进,有效降低感染。

(二)空气通风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诊室是否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是否根据季节、室内外风力和气温,适时进行自然通风和(或)机械通风保证诊疗场所的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是否参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2.接诊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后是否进行空气消毒,遵循《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并符合相应的要求:(1)空气消毒器;(2)紫外线灯照射;(3)其他合法达标的空气消毒产品。

3.不宜常规采用化学喷雾进行空气消毒。

(三)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是否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的方法,抹布等清洁工具使用后及时清洁与消毒,干燥保存。或采用清洁、消毒“一步法”完成的产品,如消毒湿巾。是否达到干净、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无异味要求。

2.诊桌、诊椅、诊床、地面等是否保持清洁。如果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时是否先用可吸附的材料将其清除,再采用有效氯400mg/L7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四)织物的清洗与消毒的监督检查

1.床单、枕巾、椅垫(罩)等直接接触患者的用品是否每人次更换,或选择使用一次性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时是否立即更换。

2.被芯、枕芯、褥子、床垫等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是否定期清洗与消毒;被污染时是否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

(五)手卫生设施的监督检查

1.每间诊室是否至少配备一套洗手设施及充足的手卫生用品,包括流动水、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肥皂、免洗手消毒剂等,宜使用一次性包装的洗手液,如果使用肥皂,是否保持肥皂干燥。

2.是否张贴洗手流程图及说明图,干手用品宜使用一次性干手纸巾。

3.医务人员洗手与卫生手消毒,以及手卫生用品是否符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

4.治疗车是否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六)操作行为的监督检查

1.医务人员是否按标准预防原则,穿工作服、必要时戴帽子、口罩、手套等。

2.医务人员是否实施手卫生,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要求。操作前、后是否分别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或手消毒。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有感染性的物质时,是否戴手套;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时,是否戴无菌手套。

3.患者的施治部位皮肤完整没有破溃,刮痧部位可使用热毛巾或一次性纸巾或生理盐水棉球或75%乙醇棉球,进行清洁或消毒。

4.刮痧后是否用清洁的纸巾、毛巾或棉球将刮拭部位的刮痧介质擦拭干净。

(七)器具的使用及处理的监督检查

1.是否圆润,光滑、清洁,不得有粗糙、毛刺等。

2.消毒灭菌要求:刮痧类诊疗操作中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介质等是否保持清洁,重复使用的刮痧器具是否一人一用一清洁一消毒,宜专人专用。遇到污染是否及时先清洁,后消毒。消毒方法和消毒剂选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重复使用的刮痧器具,使用以后是否先用流动水刷洗,必要时使用清洁剂去除油渍等附着物,做到清洁。依据刮痧器具不同的材质,是否选择适宜的方式进行清洗消毒处理,达到高水平消毒。消毒方法和消毒剂选用要符合国家标准。可采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溶液浸泡,大于30min;也可用热力消毒,是否符合A03000(温度90/5min,或93/2.5min)。砭石等圆钝用于按压操作的器具,达到中水平消毒即可,可使用75%的乙醇、碘类消毒剂、氯己定、季胺盐类等擦拭消毒。遇有污染是否及时去除污染物,再清洁消毒。刮痧器具如被血液、体液污染时是否及时去除污染物,再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大于30分钟,清水冲洗,干燥保存。有条件的机构可交由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

4.当日诊疗结束后,是否将清洁消毒后的刮痧器具,放于清洁容器内干燥保存,容器是否每周清洁消毒一次,遇有污染是否随时清洁消毒。

5.刮痧润滑油是否专人专用,保持清洁干净,是否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

(八)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的监督检查

1.医务人员是否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在工作中执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2.存在职业暴露风险者,如无免疫史并有相关疫苗可供使用,是否接种相关疫苗。

3.清洗消毒刮痧类器具的过程中,防止消毒剂等对人体的损伤,环境是否通风,必要时戴口罩、手套。

4.一旦发生锐器刺伤情况,是否立即用皂液和流动的清水清洗被污染的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5%乙醇或0.5%碘伏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包扎处理。是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留存档案并追踪结果。

 

三、检查方法及取证

(一)管理的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查看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询问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是否定期开展培训,查看培训记录、培训内容、照片、培训课件,检查医务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定期督查,查看督查报告等材料。

2.违法行为构成要素

1)医疗机构未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

2)未对医务人员开展预防控制感染的培训

3)临床医务人员未掌握落实预防感染的防控措施

4)医疗机构未督查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调查取证

1)现场检查并制作笔录:对机构建立的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培训记录、培训照片、课件、督查记录等材料进行收集、复印;对医务人员执业活动进行摄影、摄像获得相关影像资料。

2)询问调查并制作笔录:询问机构负责人是否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是否定期给医务人员开展预防控制感染的培训,医疗机构是否督查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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