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防治病毒性肝炎行动计划 (2025—2030年)

2025-10-27 20:38|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40| 评论: 0

摘要: 持续夯实免疫屏障,不断提升检测发现率、诊断率和治疗率,持续降低新发感染,有效控制病毒性肝炎流行,减少病毒性肝炎相关肝硬化和肝癌的发生及其导致的死亡,为消除病毒性肝炎公共卫生危害奠定坚实基础。 ...


  四、加强检测监测,及时发现传染源

  (六)加大检测发现力度。各地疾控部门研究适合本地区的病毒性肝炎检测策略,分类实施,促进病毒性肝炎感染者早检测、早发现。结合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推进开展“多病共检”。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探索通过健康体检等方式,提高病毒性肝炎检测发现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自我检测等主动检测模式。医疗卫生机构为病毒性肝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不明原因肝脏生化检测异常者提供检查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阳性者提供必要的确诊及抗病毒治疗等服务,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转诊。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丙肝抗体检测工作。除职业特殊确需检测外,不得要求在入学、就业体检中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应加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丙肝抗体、乙肝和丙肝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同级医疗卫生机构互认检测结果。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实验室质量控制,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测质量评估。

  (七)强化信息管理和监测评估。依托国家和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立完善覆盖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和重点传染病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按照卫生行业诊断标准正确分类和报告病毒性肝炎病例。加强重点人群和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病毒性肝炎流行情况。强化急性病例和5岁以下儿童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乙肝、丙肝耐药及相关不良临床结局监测,加强分析研判,指导完善防治策略措施。

 

  五、加强治疗服务,提高治疗效果

  (八)持续提高诊疗的规范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病毒性肝炎临床和行业标准,优化诊疗流程,对病毒性肝炎患者开展治疗前检查和治疗符合性评估,动员符合治疗条件的患者接受规范抗病毒治疗,并提供随访及相关不良临床结局监测等服务,积极治疗发现的肝硬化、肝癌患者。探索互联网诊疗及药品配送服务模式,为病毒性肝炎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和治疗效果。

  (九)推动乙肝分级诊疗。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等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工作协同。医疗机构通过强化院内医防融合机制,统筹优化院内非专门科室、专门科室、传染病防控科室的乙肝转诊、治疗与随访流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乙肝患者双向转诊机制,开展乙肝分级诊疗服务,提高治疗能力和水平。疾控机构通过强化医防协同机制,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乙肝患者的全程健康服务工作。

  (十)提高治疗药物可及性。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毒性肝炎防治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用药的精准性和科学性,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纳入国家集中采购和基本药物目录的乙肝抗病毒治疗药品。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支持患者凭借医疗机构开具的院外调配处方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乙肝抗病毒治疗药品,并按医保规定结算。卫生健康等部门将符合遴选原则的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药品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丙肝抗病毒治疗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大创新药物研发力度,积极研发乙肝功能性治愈的创新方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药品纳入优先审批通道,加快新药注册审批上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督促企业保障药品持续供给。民政、财政、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要按规定统筹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保障生活困难患者持续接受抗病毒治疗,切实减轻治疗负担。

  (十一)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中医药部门进一步完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加强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探索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提高病毒性肝炎患者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支持

  (十二)大力开展健康宣教。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等部门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积极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防治措施和效果、基本医保政策等,引导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公众自我防范、主动检测,以及患者积极规范治疗意识。结合世界肝炎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十三)强化社会支持动员。依法保护病毒性肝炎患者入学、就业等合法权益,反对歧视和污名化,倡导关爱患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和社会公众人物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配合做好宣传教育、综合干预和关怀救助等工作。

 

  七、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各有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加大资源投入,全面指导各地有关部门开展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科技、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将病毒性肝炎相关研究纳入国家科技计划范畴,支持开展新型预防、检测与治疗技术研究,强化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各地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部门加强防治体系建设,配齐配强防治专业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强化防治队伍和能力建设。国家疾控局负责制定本行动计划评估方案并组织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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