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2026-3-30 19:55|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13| 评论: 0

摘要: 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制定,对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接受委托储存运输药品业务的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在药品现代物流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



第十八条  药品现代物流系统投入使用前,企业应当对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仓储物流设备与企业药品现代物流应用的相适应性开展试运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若停用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时,再次投入使用前须重新试运行。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配置与药品现代物流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硬件系统和网络环境,确保系统持续正常平稳运行以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药品现代物流活动的数据管理应符合《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国家药监局公告2020年第74)要求,数据按日备份并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异地服务器、多机热备或云储存等备份方式)进行存储和管理。视频监控图像数据按照本《指导意见》第十三条第(六)项的要求保存,其他系统数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第三方物流企业除应当符合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储存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关人员要求之外,还应当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要求。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在满足《规范》的基础上,开展药品现代化储存、运输活动。按照委托协议履行义务,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至少配备物流管理人员及计算机管理人员各2名,人员资质要求应当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九条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具备与药品物流规模相适应的储存条件,仓库药品储存作业区整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国家通用仓库标准(10000平方米或总容积不少于60000立方米),其中整件储存区应当设有自动化的立体库或者高架库,容积原则上不得少于25000立方米。零货储存区域应当配备货位数不少于3500个的零货拣选系统。开展冷藏冷冻药品物流业务的,应当配备2个及以上独立冷库,总容积原则上不少于500立方米。对于有特殊储存温度要求的药品,还应当配备与相关品种储存要求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及设施。

受托开展疫苗储存配送业务的企业应当设置两个以上独立疫苗冷库,并做到不可合并温区储存疫苗冷库一用一备。

第二十三条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配备封闭式货物运输车。运输非冷藏冷冻药品的,车辆不少于10辆;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冷藏车和车载冷藏冷冻设备,冷藏车不少于2辆,冷链运输设备具有自动调控及屏显功能。

接受委托运输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确需再次委托运输的,应当征得委托方同意,并按照《规范》规定对再次委托运输的受托方进行审核,保证运输全程质量跟踪和有效追溯。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配置信息交换平台,支持物流作业数据与委托方之间的信息交换,对委托方药品收货、验收、入库、储存、养护、出库、运输、退回等全过程作业指令进行有效传达(受托方的储存运输行为须遵从委托方的信息系统作业指令),实现药品委托储存运输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并具备全程货物查询、追溯功能,能够完整、及时、准确地收集、记录、查询相关数据,确保不同委托方的数据记录互不干扰和混淆,实现药品信息的有效追踪。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在新增受托业务以及年度质量内审时,开展信息交换平台功能运行验证,以确保信息交换平台能够始终畅顺联通委托方与受托方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制定药品委托储存运输管理制度、与委托方进行指令和信息交换以及对委托方审核的管理制度。其中质量管理记录应当包括委托方的收货指令、委托方的发货指令记录等。

第二十六条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包含药品委托储存(运输)范围、地址、委托期限、记录和数据管理、票据管理、质量责任、追溯责任和违约责任、重大问题报告、评估要求等内容的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责任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七条  开展药品运输活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在突发应急状态下合理处置,确保完成运输过程的药品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十八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委托运输药品的,应当对受托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约定药品质量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对自身承接委托运输的能力进行评估,接受委托运输的企业数量应当与实际运输能力相匹配。

第二十九条  自动化仓库是指借助自动化、智能化机械设施(如高层货架、巷道堆垛机、载货机器人、自动分拣系统、单件拣选智能机器手、出入库自动输送系统以及周边设施设备等)、计算机管理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存储和取出物料的系统。

多机热备是指使用两台及以上服务器,互相备份,共同执行同一服务。当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时,可以由其他服务器承担服务任务,从而在不需要人工干预的情况下,自动保证系统能持续提供服务。

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验证是指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冷库停用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冷链运输设备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时,再次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验证。

冷链运输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铁路冷链车厢、航空冷舱、海(水)运冷舱等。

第三十条  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可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本省(区、市)药品现代物流的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23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医疗依据,所提供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旨在参考交流,如有转载引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及时处理!

在线客服|关于我们|移动客户端 | 手机版|电子书籍下载|中医启疾光网 ( 鄂ICP备20008850号|公安备案图标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5941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Discuz! Team. zyqjg.com

中医网版权标识 - 弘扬中医文化,传承中华医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