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6-10 20:16| 发布者: 启疾光| 查看: 16| 评论: 0
附表3
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和数据保护期
分类
内容
数据保护期
备注
1类
创新型生物制品
6年
2类
改良型生物制品
4年
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原研药品,首次提交境内外均未获批的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数据保护期为6年。
3类
3.1境外生产的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生物制品申报上市
符合第七条第二款情形的,数据保护期为4年。非原研药品数据保护期为3年。
3.2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生物制品申报在境内生产上市
3年
3.3生物类似药
-
不给予数据保护。
3.4其他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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