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九、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CL-09) 定义:参加国家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的检验项目数占同期实验室已开展且同时国家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已组织的室间质评检验项目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 参加国家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的检验项目数/同期实验室已开展且同时国家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已组织的室间质评检验项目总数×100% 意义:反映实验室参加室间质评计划进行外部质量监测的情况。 指标十、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CL-10) 定义:参加国家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室间质评成绩合格的检验项目数占同期参加国家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检验项目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参加国家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室间质评成绩合格的检验项目数/同期参加国家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检验项目总数×100% 意义:反映实验室参加室间质评计划的合格情况。 指标十一、检验项目替代评价方法使用率(CL-11) 定义:无室间质评计划检验项目中使用替代评价方法的检验项目数占同期无室间质评计划检验项目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检验项目替代评价方法使用率=无室间质评计划检验项目中使用替代评价方法的检验项目数/同期无室间质评计划检验项目总数×100% 说明:无室间质评计划的检验项目中实施替代评价方法包括:分割样品比对;利用质控品室内质量控制数据的实验室间比对;对患者数据百分位数(中位数)进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的重新评价验证方法;替代微生物验证方法;来自临床相关研究的患者样品的分析;具有互换性参考物质、正确度验证质控品和生产厂家不同批号的校准品的分析;来自细胞或组织库中材料的分析等。 意义:反映无室间质评计划的检验项目中实施替代评价的情况。 指标十二、检验总周转时间第 90 百分位数(CL-12) 定义:将检验总周转时间由短到长排序后取其第 90 百分位数。 计算公式: 检验总周转时间第 90 百分位数:将 n 个检验标本的周转时间分为 100 等分,与 90%秩次相对应的时间即为周转时间第 90 百分位数,90%秩次以 0.9×(n+1)计算,若计算值为非整数,可四舍五入后取整。 注:n 为检验标本数。 说明:检验总周转时间是指实验室的所有标本从标本采集到发送报告的时间(以分钟为单位),其中检验前周转时间是指从标本采集到实验室接收标本的时间;实验室内周转时间是指从实验室收到标本到发送报告的时间。实验室在实际工作中仍需要分别监测急诊、住院、门诊服务中具体检验项目的检验前和实验室内周转时间。 意义:反映标本运送、实验室检测及结果报告的及时性和效率。 指标十三、检验报告不正确率(CL-13) 定义:实验室发出的不正确检验报告数占同期检验报告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检验报告不正确率=实验室发出的不正确检验报告数/同期检验报告总数×100% 说明:检验报告不正确是指实验室已发出的报告,其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包括结果不正确、患者信息不正确、标本信息不正确等。 意义:反映实验室检验报告的正确性。 指标十四、危急值通报率(CL-14) 定义:已通报的危急值数占同期需要通报的危急值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危急值通报率=已通报的危急值数/同期需要通报的危急值总数×100% 说明:危急值是指除外检查仪器或试剂等技术原因出现的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必须立刻进行记录并第一时间报告给该患者主管医师的检验结果。危急值数以单个检验项目在单次检测中出现的危急值作为独立计数单位,但对同一标本/样品重复检测出现的危急值数计为1。 意义:反映危急值通报情况。 指标十五、危急值通报及时率(CL-15) 定义:通报时间符合规定的危急值数占同期需要通报的危急值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危急值通报及时率=通报时间符合规定的危急值数/同期需要通报的危急值总数×100% 说明:危急通报时间符合规定的危急值数危急值通报及时率=x100%同期需要通报的危急值总数值通报时间是指从出现危急值到临床科室获取危急值的时间。 意义:反映危急值通报的及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