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人员 5.1一般要求 5.1.1 现场消毒服务机构应建立消毒员专岗负责制,人员相对固定。 5.1.2 现场消毒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消毒的需求,每个独立的现场消毒队应至少 1 人持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或授权)颁发的“消毒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5.1.3 现场消毒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消毒工作经验,具有消毒员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5.1.4 现场消毒工作人员应遵守 GZB 4-14-04-02 规定的职业守则。 5.2专业培训 5.2.1 现场消毒工作人员应按照 GZB 4-14-04-02 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取得证书后每年应至少参加 1 次相关专业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5.2.2 专业技术培训内容应与当前和预期开展现场消毒工作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消毒基础知识、预防医学基础知识、消毒剂、消毒器械、设施设备、个人防护、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 5.2.3 应完整保留现场消毒员的培训档案。 5.3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能进行正常交流和表述,色觉、嗅觉正常,肢体灵活、动作协调。 5.4职业安全 现场消毒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消毒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物理、化学和生物因子造成的伤害,按照WS/T 697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如出现相关伤害应按本单位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或预案)及时处理,严重者尽快就医,必要时向有关机构报告。 5.5考核评估 现场消毒服务机构应建立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现场消毒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消毒基本理论知识和消毒技能操作,考核方式包括单位内部考核和相关专业部门组织的外部考核。
6 消毒相关设施耗材 6.1现场消毒服务机构应配备常量喷雾器、气溶胶喷雾器和现场消毒专用车辆,可根据现场消毒对象的特点配备其他消毒设施设备,数量应满足提供现场消毒服务内容的需求。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6.2具备开展现场消毒效果评价能力的现场消毒服务机构,应建立符合 GB 19489 的要求的消毒实验室,按 WS 233 等生物安全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开展的检测项目应通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 6.3消毒产品种类和数量应满足提供现场消毒服务的需求。不同种类的消毒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并张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加强安全巡检工作。 6.4消毒产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消毒剂应密封保存。易燃易爆消毒剂的存储应符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的要求。 6.5应配备满足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其性能。一次性防护用品不应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防护用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符合重复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
7 现场消毒方法 7.1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或按照预定的消毒方案,确定现场消毒的范围和对象。 7.2现场消毒采用的消毒方法应符合 GB 19193 等相关标准、规范和指南的要求。根据病原体、现场环境和消毒对象特点,可选择喷洒、喷雾、擦拭、浸泡等化学消毒方法,或紫外线等物理消毒方法,或其他经验证安全有效的消毒方法。医疗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8 现场消毒质量控制 8.1基本要求 根据现场情况科学制定消毒方案,应严格按照消毒方案开展现场消毒工作并进行现场消毒评价,规范填写消毒工作记录。 8.2现场消毒方案制定 消毒方案分消毒技术方案和消毒实施方案。消毒技术方案包括消毒目的、消毒范围、消毒对象、消毒方法、消毒药械、质量控制和注意事项等。消毒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框架、消毒队伍、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物资准备和工作记录等。 8.3现场消毒工作实施 根据消毒方案组建消毒队伍,检查消毒设备、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现场消毒相关物资,按照消毒方案配制消毒剂、选用消毒设备并进行现场消毒。消毒工作完成后应填写消毒工作记录表,见附录A。 8.4现场消毒评价 现场消毒评价内容包括现场消毒过程评价和现场消毒效果评价。每次消毒作业均应开展现场消毒过程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消毒方案、消毒产品、消毒工作程序、个人防护等。必要时开展现场消毒效果评价,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按照GB 15982、GB 19193、WS/T 797、WS/T 774、WS/T 367,消毒后的卫生指标还应符合各类场所的标准要求。 8.5现场消毒工作记录 每次现场消毒均应做好现场消毒工作记录,内容包括消毒对象、消毒面积(体积)、消毒剂浓度(或消毒器械产生的杀菌因子强度)、作用时间、消毒方法、执行消毒人员等。必要时对消毒过程进行影像记录。消毒工作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