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深入实施健康中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规范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内涵建设,提升治未病服务能力,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诊疗服务全过程。指导地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试点。开展眼健康、脑健康、骨健康、心理健康等中医药特色防治工作试点。深化基层中医药医防融合。优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四)提升中医药康复护理服务能力。依托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动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强化基层中医药康复服务供给。聚焦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制定推广中医康复方案。推动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开设中医护理门诊。 (五)提升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合理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优化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和加工服务。强化中药处方点评。推进中医医院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升级。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依法依规调剂使用,对具有特色优势的加大在临床机构使用推广力度。
四、推动中西医结合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将中医诊疗服务深度融入各相关临床科室,鼓励建设中西医结合专科群,发展中西医协同科室。推动提升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能力,推动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聚焦重大疑难疾病、高原病、罕见病持续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制定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二)完善促进中西医结合政策。在分级诊疗体系、公立医院改革及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工作中强化中西医结合服务导向。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开展中医临床科室能力评估。完善非中医类别医师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五、建设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队伍 (一)深化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持续加强中医药领域“双一流”建设。完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深化课程教材改革。布局建设若干中医药领域示范性特色学院。适度扩大中医学专业九年制教育办学院校数量。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总结推广院校-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动态调整规范化培训基地,改善培训条件,提升培训能力。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改革,加强优质继续教育资源供给。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医师队伍建设,推动中医医院配齐配强中医医师。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供给,开展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推动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和县乡村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在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中扩大中医学类专业人员招收数量。强化西医学习中医工作,培养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和西学中骨干人才、基层人才,确定一批西学中培训推广基地。推进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标准化、数字化等方面复合型人才培养。 (三)完善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地方实施“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人才使用模式,落实基层人员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等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以准入考试为基础、覆盖中医师成长全周期的评价体系。培育选树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六、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及经典传承。阐释中医原创理论在现代语境下的科学内涵,解析中医药防治疾病作用机制,加强中医典籍原创理论数智化挖掘与应用,创新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及方法。深化国家中医药古籍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强名老中医、老药工活态传承和少数民族医药、民间中医药发掘传承。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建设,制定发布保护名录。推动建设中医药高质量科技期刊。 (二)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有组织科研,强化央地及部门协同,集聚多学科优势力量,组织实施中医药领域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展高质量中医临床研究、中药创新药和中医药器械、装备、关键共性技术等研发。加强中药制剂、经典名方发掘转化。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医医院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加强高水平国际科研合作。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和治理。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实施“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发现更多药用植物资源并纳入中医药诊疗体系。 (三)建设中医药高层次科技平台。强化中医药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布局,支持中医药领域优势科研力量参与相关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布局一批中医药前沿交叉学科、优势学科,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科研机构。推进中医药循证网络建设。推动省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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