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2026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6〕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卒中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我委组织对《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了《医疗机构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202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见附件,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时参考使用。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合理安排卒中中心建设布局,以满足脑卒中救治需求为原则有序推进卒中中心建设,避免“一刀切”盲目建设、违规开展授牌挂牌命名活动等加重医疗机构负担。要充分发挥各级质控中心作用,加强对卒中中心的质量管理控制及业务指导,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235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6年7月20日 医疗机构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2026年版)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卒中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2026年版)》(以下简称《原则》),供开展卒中中心建设的有关医疗机构参考。 本原则所称医疗机构卒中中心是指以卒中急性期高效救治和全程规范管理为目的,整合医疗机构内相关专科资源,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形成的专病诊疗多学科联合体。考虑到医疗机构规模、区域和功能定位差异,《原则》对部分建设管理要求分成基础要求和推荐要求两个层级设置,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功能定位和机构实际,在满足基础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推荐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一、基层卒中中心 鼓励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层卒中中心建设。基层卒中中心分为基层卒中中心(基础)、基层卒中中心(推荐)两个层级。 (一)基层卒中中心(基础) 1.基本条件 (1)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具有经过卒中相关培训的临床医师、护士、检验师、影像医师等在内的卒中多学科急诊救治团队,团队成员均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3)配备心电监护、抢救药物及设备等。可提供CT(Computed Tomography,计算机断层扫描)、血常规、生化、凝血功能、心电图、血糖仪等检查。 (4)能进行急性脑梗死常规药物治疗及康复治疗。 2.组织管理 (1)医疗机构有明确的卒中救治组织架构及主要岗位人员职责。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主持卒中救治的工作及重大决策;至少有1名熟悉卒中救治业务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作为卒中救治的业务负责人。 (2)制订适合本机构条件的卒中诊疗流程图,能够指导接诊医师快速、规范完成卒中患者的诊疗。 (3)设置卒中急诊救治的指引、卒中优先标识,摆放/张贴卒中早期识别宣传图册。 (4)根据就近原则及本机构实际情况,与上级医院卒中中心建立指导帮扶协作机制,与辖区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签署定向转运协议书。 (5)开展以卒中识别、急救和科学转运为主的全员培训与考核。 (6)开展大众科普宣传,内容包括卒中危险因素干预、卒中早期识别、卒中康复等,应覆盖医疗机构所管辖的全部社区(村)。 (7)建立统一救治时间记录制度,以确保各关键诊疗环节的时间节点记录的准确性。 (8)基层卒中中心应与二、三级医院卒中中心建立协作关系,获得上级卒中中心的技术指导,接受相关专业质控中心质控指导,保障卒中救治的质量,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共同开展卒中防治等工作。 3.工作要求 (1)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来诊人员卒中早期症状识别等的科普宣传工作。 (2)应建立卒中患者的快速评估流程。一旦怀疑患者发生卒中,应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包括观察症状、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及量表评估等,以便确定患者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卒中患者在首次接诊后尽快完成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神经功能缺损评分、血压测量、心电图检查、血糖快速测定、血液检测及头颅CT检查,相应的检查结果由具备诊断能力的医师或通过远程会诊由上级卒中中心医师解读。 (4)初步诊断为出血性卒中及需要血管内治疗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应在患者初步诊断后尽快转出,并与上级卒中中心和120调度中心协调制订转运方案。 (5)经评估后可在本机构进行急性缺血性卒中治疗的患者,需由具备卒中救治能力的医师诊治,如需静脉溶栓治疗,应在患者初步诊断后尽快转出,并与上级卒中中心和120调度中心协调制订转运方案。 (6)遇到卒中患者紧急抢救,由具备卒中救治能力的医护人员参与抢救,同时由上级卒中中心医师通过远程会诊指导抢救。 (7)保留存档所有卒中病例的原始资料,并确保时间节点可溯源。向上级卒中中心转诊卒中患者的,应提供时间节点登记表,并留存原始资料。 (8)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大众培训教育,内容包括脑卒中一级预防、卒中早期症状识别、呼叫120等,应覆盖医疗机构所管辖的全部社区(村)。 (二)基层卒中中心(推荐) 在具备基层卒中中心(基础)条件和能力的前提下,按照以下条件建设和管理: 1.设置静脉溶栓场所,配备相关床位、心电监护、微量注射泵、静脉溶栓药物、抢救药物及设备等。 2.能进行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常规药物治疗及康复治疗。 3.能够通过远程会诊在上级卒中中心医师指导下开展静脉溶栓治疗。制定溶栓常见并发症处理流程,包括过敏性休克、窒息等并发症的抢救流程及出血转化的识别转诊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