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接触镜护理产品注册技术审查等9项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 附件7
一、前言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产品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调整。 二、适用范围 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是指利用各种方法学对人血清、血浆或其他体液中的肿瘤标志物进行体外定量分析的试剂。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首次注册申报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 从方法学考虑,本文主要指利用基于抗原抗体反应原理的免疫学方法对肿瘤标志物进行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试剂,如酶免疫法、化学发光法或微粒子酶免法等(不限于上述方法学),而不包括组织受体检测、生物化学方法、免疫组化染色法、分子生物学方法类检测试剂,有利之处可参考执行。 三、基本要求 (一)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的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以及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基本要求》(国食药监械〔2007〕609号)的相关要求,下面着重介绍与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预期用途有关的临床背景情况。 理想的肿瘤标志物应具有以下特性:灵敏度高,便于肿瘤的早期发现;特异性好,便于良、恶性肿瘤的鉴别;良好的器官特异性;与病情严重程度、
肿瘤大小或分期有直接关系;监测治疗效果,肿瘤标志物浓度增高或降低与治疗效果相关;预测复发,疾病复发时肿瘤标志物水平明显异常。但至今尚没有一种肿瘤标志物能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目前,临床常用肿瘤标志物在用于恶性肿瘤的临床诊治时,灵敏度和特异性都不高,绝大多数肿瘤标志物的浓度高低与肿瘤的大小、生长、恶性程度以及分级/分期有一定关联但尚不能作为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 肿瘤标志物主要用于恶性肿瘤患者病情的动态监测,不能作为早期诊断或确诊依据,尚无足够证据证明其可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其浓度逐渐升高常意味着疾病处于不断进展期或疗效不佳,浓度降低则意味着对治疗有反应或疗效较好,而稳定的抗原水平则常常暗示疾病处于稳定期。动态监测的另一目的是判断残留病灶、预测复发,肿瘤标志物浓度持续低水平地高于正常意味着可能有残留病灶的存在,而短期内迅速升高则往往是疾病复发的前兆。由于目前应用的肿瘤标志物不能完全区分良恶性疾病,即使浓度低于正常参考值也并不能排除恶性疾病的可能性,而在许多良性疾病却可见这些标记物浓度水平的升高,故在对恶性肿瘤患者的临床诊治中,应结合患者的症状/体征、其他实验室检测以及治疗情况等综合考虑。 (二)产品说明书 说明书承载了产品预期用途、试验方法、检测结果解释以及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是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正确操作、临床医生针对检验结果给出合理医学解释的重要依据。因此,产品说明书是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最重要的文件之一。产品说明书的格式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境外试剂的中文说明书除格式要求外,其内容应尽量保持与原文说明书的一致性,翻译力求准确且符合中文表达习惯。 结合《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下面对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说明书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以指导注册申报人员更合理地完成说明书编制。 1.【预期用途】 应至少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说明试剂盒用于定量检测血清、血浆和/或其他体液中的某肿瘤标志物浓度; (2)简单介绍该肿瘤标志物的特征,如分子结构、分子量、产生和代谢主要途径、半衰期等; (3) 肿瘤标志物水平升高常见于哪些良恶性疾病,组织/器官特异性如何,其升高或降低可能有哪些医学解释; (4)强调: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宜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2.【主要组成成分】 (1)说明试剂盒包含组分的名称、数量、比例或浓度等信息,如果对于正确的操作很重要,应提供其生物学来源、活性及其他特性;明确说明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是否可以互换。 (2)试剂盒内如包含校准品和/或质控品,应说明其主要组成成分及其生物学来源,校准品应注明其定值及溯源性,质控品应有合适的靶值范围。 (3) 试剂盒中不包含但对该项检测必须的组分,企业应列出相关试剂的名称、货号及其他相关信息。 3.【样本要求】 重点明确以下内容:样本类型、处理、保存期限、保存条件(短期、长期)、运输条件等。如有血浆样本,应注明对抗凝剂的要求。冷藏/冷冻样本检测前是否须恢复室温,冻融次数。应详细描述对特殊体液标本的采集条件、保存液、容器等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要求。 4.【适用机型】 注明所有适用的仪器型号,并提供与仪器有关的重要信息以指导用户操作。 5.【检验方法】 详细说明试验操作的各个步骤,包括: (1)试剂配制方法、注意事项。 (2)试验条件:温度、时间、仪器波长等以及试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校准:校准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校准曲线的绘制。对需专用仪器的产品,应注明推荐的仪器校准周期。 (4)质量控制:质控品的使用方法、对质控结果的必要解释以及推荐的质控周期等;建议在本部分注明以下字样:如果质控结果与预期不符,提示检测结果不可靠,不应出具检测报告。如质控不合格应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 6.【产品性能指标】 详述以下性能指标: (1)最低检出限(分析灵敏度):说明试剂的最低检出浓度或不高于某浓度水平,简单介绍确定方法,对功能灵敏度如有研究可一并注明。 (2) 检测范围:本试剂盒可达到的线性范围、检测范围或可报告范围,仪器报告结果的高限和低限要求(如有)等。 (3) 精密度:简要说明精密度评价的方法,建议以列表的方式列出批内/批间、日内/日间、运行内/运行间精密度等信息,以标准差(SD)和变异系数(CV)的形式表示。 (4) 特异性:有关干扰或交叉反应的研究。常见的特异性研究包括:对溶血、高脂、黄疸等干扰因子研究(结果应量化表示,禁用轻度、严重等模糊表述),有关自身抗体、易共存或结构相似的不同肿瘤标志物间、抗肿瘤药物特异性(如某些生物制剂)的研究,如未进行相关研究也应提供相关警示说明。 (5) Hook(钩状)效应:说明不会产生Hook效应的浓度上限或相关研究,如需稀释,应注明对稀释液的要求、最佳或最大稀释比例。 (6) 对比试验研究(如有):简要介绍参比试剂的信息、所采用的统计学方法等,对比结果可以回归方程、判定系数的形式表示。 (7) 建议采用国际标准浓度单位表示肿瘤标志物浓度,如涉及不同单位,如U/ml、ng/ml、mg/l等,应注明不同单位间的换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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