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 本标准与GB 31637- 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水分限量; ——增加了氢氰酸指标; ——删除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淀粉。
2术语和定义 2.1食用淀粉 通过物理方法从禾谷类、根茎类、豆类等可食用植物中提取的原淀粉,或者在淀粉分子上未引入新化学基团且未改变淀粉分子中糖苷键类型的可食用变性淀粉(包括预糊化淀粉、湿热处理淀粉、多孔淀粉和可溶性淀粉等)。 2.2原淀粉类 2.2.1禾谷类淀粉 从禾谷类植物(如玉米、小麦、大米等)中提取出来的且未经改性处理的可食用淀粉。 2.2.2根茎类淀粉 从根茎类植物(如马铃薯、木薯、甘薯、山药、芋头、藕等)中提取出来的且未经改性处理的可食用淀粉。 2.2.3豆类淀粉 从豆类植物(如豌豆、绿豆、蚕豆等)中提取出来的且未经改性处理的可食用淀粉。 2.2.4其他类淀粉 从其他类植物中提取出来的且未经改性处理的可食用淀粉。 2.3变性淀粉类 2.3.1预糊化淀粉 采用滚筒干燥喷雾干燥、挤压干燥等工艺将淀粉处理,得到的具有与冷水接触后明显溶胀或成胶态分散体特性的,未引人新化学基团且未改变淀粉分子中糖背键类型的可食用变性淀粉。 2.3.2其他类变性淀粉 采用物理或酶处理等工艺在淀粉分子上未引人新化学基团且未改变淀粉分子中的糖苷键类型的其他可食用变性淀粉,如湿热处理淀粉、多孔淀粉、可溶性淀粉等。
3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
表2理化指标
3.4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限量
3.6.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6.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