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代替 GB5009.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本标准与 GB5009.5—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 ——修改了第一法 凯氏定氮法的取样量和标准滴定溶液浓度; ——增加了第二法 标准溶液和显色剂的储存条件和时间; ——修改了第三法 燃烧法的适用范围和检出限; ——增加了附录B燃烧法校正曲线; ——修改了分析结果表述和附录 C蛋白质折算系数表; ——修改了精密度。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第一法 凯氏定氮法 2 原理 食品中的蛋白质在催化加热条件下被分解,产生的氨与硫酸结合生成硫酸铵。碱化蒸馏使氨游离,用硼酸吸收后以硫酸或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根据硫酸或盐酸的消耗量计算氮含量,再乘以折算系数,即为蛋白质的含量。 3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 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 3.1 试剂 3.1.1 硫酸铜(CuSO4·5H2O)。 3.1.2 硫酸钾(K2SO4)。 3.1.3 氢氧化钠(NaOH)。 3.1.4 硫酸(H2SO4):≥98%。 3.1.5 硼酸(H3BO3)。 3.1.6 乙醇(C2H5OH):95%。 3.1.7 甲基红(C15H15N3O2)。 3.1.8 溴甲酚绿(C21H14Br4O5S)。 3.1.9 亚甲基蓝(C16H18ClN3S·3H2O)。 3.1.10 pH 试纸:测量范围0~14。 3.2 试剂配制 3.2.1 硼酸溶液(20g/L):称取20g硼酸,加水溶解后并稀释至1000mL。 3.2.2 氢氧化钠溶液(400g/L):称取40g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后,冷却,并稀释至100mL。 3.2.3 硫酸标准滴定溶液[ c(1/2 H2SO4)]或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0.10mol/L。按照 GB/T601的要求配制和标定,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滴定溶液标准物质。 3.2.4 硫酸标准滴定溶液[ c(1/2 H2SO4)]或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0.05 mol/L:用移液管吸取50mL0.10mol/L 硫酸标准滴定溶液[ c(1/2 H2SO4)]或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l)]至容量瓶,用水稀释到100mL,临用现配,必要时重新标定。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滴定溶液标准物质。 3.2.5 甲基红指示剂(1g/L):称取0.1g 甲基红,溶于95%乙醇,稀释至100mL,10 ℃~30 ℃,保存12个月。 3.2.6 亚甲基蓝指示剂(1g/L):称取0.1g亚甲基蓝,溶于95%乙醇,稀释至100mL,10℃~30℃保存12个月。 3.2.7 溴甲酚绿指示剂(1g/L):称取0.1g溴甲酚绿,溶于95%乙醇,稀释至100mL,10℃~30℃保存12个月。 3.2.8 A混合指示液:2份甲基红乙醇溶液与1份亚甲基蓝乙醇溶液,混匀。10℃~30℃保存12个月。 3.2.9 B混合指示液:1份甲基红乙醇溶液与5份溴甲酚绿乙醇溶液,混匀。10℃~30℃保存12个月。 4 仪器和设备 4.1 分析天平:感量为1mg。 4.2 定氮蒸馏装置:如附录 A 所示。 4.3 移液管:10mL、25mL 和50mL。 4.4 定氮瓶:100mL、250mL和500mL。 4.5 消化炉:≥420 ℃。 4.6 半自动凯氏定氮仪或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4.7 匀浆机。 4.8 粉碎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