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WS/T 524-2016《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指南》。与WS/T 524-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见第 2 章); ——删除了“医院感染”的定义(见 2016 年版的 3.1) ——增加了“医源性感染”的定义(见 3.1); ——更改了医院感染暴发、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医院感染聚集、医院感染假暴发的英文表述(见3.2、3.3、3.4、3.5,2016 年版的 3.2、3.3、3.4、3.5); ——更改了管理要求的内容(见第 4 章,2016 年版的 4.1-4.5); ——增加了特殊病原体暴露后的处置要点(见附录 A); ——增加了流行病学调查中个人防护措施(见 5.1); ——更改了信息化监测资料的内容(见 5.4,2016 年版的 5.4); ——增加了环境卫生学监测情况内容(见 5.5); ——增加了冠状病毒、肠道病毒等常见病原体及传播途径(见 5.6 和附录 C 和 D); ——增加了医院感染暴发中属传染病范畴的要求(见 6.1.5); ——更改了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见 6.2.1、6.2.2、6.2.3,2016 年版的 6.2.1); ——更改了附录 B 高危因素及暴露情况的内容(见附录 B.5,2016 年版附录 A.5); ——更改了附录 C 和 D 的标题(见附录 C 和 D,2016 年版的附录 B 和 C)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铁英、李六亿、钟振锋、吴安华、胡必杰、黄晶、黄丽菊、宗志勇、姚希、张玉。 本标准于 2016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 1 次修订。
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感染暴发控制(包括疑似医院感染暴发)的管理要求、流行病学调查、控制及效果评价、总结与报告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流行期间临时特殊场所感染暴发控制可参见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WS/T 312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 WS/T 512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标准 WS/T 547 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医源性感染 iatrogenic infection 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3.2医院感染暴发 healthcare associated infection outbreak 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 3 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3.3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suspected outbreak of healthcare associated infection 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 3 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的现象;或者 3 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共同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的现象。 3.4医院感染聚集 cluster of healthcare associated infection 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医院感染病例增多,并超过历年散发发病率水平的现象。 3.5医院感染假暴发 pseudo-outbreak of healthcare associated infection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但通过调查排除暴发,而是由于标本污染、实验室错误、监测方法改变等因素导致的同类感染或非感染病例短时间内增多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