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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卫办职健发〔2026〕1号) 附件3
一、考核目的 为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考核评估工作,考核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提升综合业务能力素质,制定本能力考核评估大纲。
二、考核方式 依据考核评估大纲,从考试题库抽取试题,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情况。
三、考试内容及题型 考试内容:考核全部内容,其中,第二章分值占比30%,第三章分值占比15%,其余各章分值占比55%。 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综合题等四类。其中,单选题40分,多选题20分,判断题10分,综合题30分。总分按照100分计算。
四、考核要求 申请从事放射卫生检测、评价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考试,考试分数超过60分(含)为合格。
五、知识点要求 将知识点划定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 【掌握】是指对知识点的内涵、意义、原理和方法等理解准确,能够解释、分析、判断,并灵活应用解决相关问题。 【熟悉】是指对知识点的主要原理和方法有较深理解,能够识别、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 【了解】是指对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和应用范围初步理解,能够识别,并解决简单问题。
六、说明 本《大纲》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如有更新,按照最新版本执行。
七、考核内容:共分七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一节 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1.掌握放射卫生的概念及其工作范畴。 2.掌握《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以及职业病、重点职业病监测等重要概念和规定。 3.掌握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防护、职业病诊断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4.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对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相关要求。 5.熟悉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6.了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其他法律和规定中对放射源安全和职业病防治的规定。 第二节 放射卫生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掌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掌握放射诊疗工作的分类管理原则。 2.掌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掌握个人剂量监测与职业健康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3.掌握《射线装置分类》《放射源分类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分类原则与主要类别。 4.熟悉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执业条件和法律责任,以及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的相关要求。 5.熟悉放射工作人员从业基本条件。 6.熟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7.了解放射卫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其相关内容。 第三节 放射卫生标准 1.掌握《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2.掌握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防护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与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等相关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3.熟悉放射卫生标准体系。 4.熟悉职业照射、医疗照射、公众照射以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相关标准要求。 5.了解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组织放射卫生相关的标准、报告、技术文件等系列构成。 6.了解《标准化法》及放射卫生标准编制依据及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