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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营养指导员服务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卫食品函〔2026〕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贴近群众开展营养健康服务,结合前期各地工作实践,我委组织制定了《营养指导员服务技术指南(试行)》,对营养指导员的岗位工作技术能力、不同场景下的营养指导工作要点等提出技术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推进和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6月5日
营养指导员服务技术指南(试行)
一、总则 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目标为指引,结合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相关要求,为广大群众提供可感可及的营养健康服务,总结提炼各地营养指导员在为居民提供合理膳食、均衡营养指导的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鼓励、引导营养指导员依照指南有关营养健康服务的指引,提供规范和有效的服务,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提升营养指导员的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基础性营养指导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营养指导员在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营养健康服务需求。 本指南是指导营养指导员开展相关工作的技术性文件,供营养指导员在实际工作中查阅参考,不作为考核指标依据。
二、营养指导员工作技术能力要求
(一)营养监测与调查技术要求 1.掌握营养相关政策标准和指南,能够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调查,了解辖区内人口、环境、卫生状况等信息。 2.掌握膳食营养调查技能,能够收集人群的食物消费和膳食状况、人口学特征、基本情况、饮食行为、生活方式、医疗保障、疾病史等有关资料。 3.掌握体格测量的主要指标和方法,了解可及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如身高计、体重计、血压计、皮尺、秒表等,能够开展人群体格测量。了解受聘机构开展营养相关实验室检测工作的能力,必要时配合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人体生物样本采集。 (二)膳食营养状况评价技术要求 1.掌握基本统计方法,能够根据现有资料,初步分析评价目标人群膳食营养状况;简要分析目标人群营养健康问题及可能的原因,并提出营养改善建议。 2.掌握膳食营养摄入状况的评价方法,能够利用《中国食物成分表》等工具计算并分析膳食摄入数据,对照最新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开展个体营养素摄入量和居民膳食结构合理性评价。有条件的可利用膳食营养分析软件辅助开展分析评价。 3.掌握营养学和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熟悉各类人群的生理特点与营养需要,能够结合服务对象膳食调查和膳食状况评价、体格测量、生化检测结果等数据资料,综合评估服务对象的膳食营养与健康状况。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主观营养诉求和客观营养需求,评估与食物营养素摄入目标的差距,提出针对性营养咨询和指导。 (三)营养咨询与指导技术要求 1.能够明确服务对象的人群特点,分析其膳食需求、指导重点及注意事项。 2.为服务对象提供膳食建议的同时,向服务对象分析当前膳食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膳食建议的原则、个人饮食改善要点等。在指导膳食搭配、食物选择的基础上,给予合理运动的建议。 3.能够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系列食养指南,向服务对象传递“合理膳食”的理念、开展食养服务和指导、帮助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降低营养相关疾病的患病风险。为服务对象推荐合理膳食科普知识的信息资源,示范并指导其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4.可以对服务对象的指导后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价,不断调整指导重点。 (四)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1.在明确膳食种类的基础上,能够计算服务对象一日能量摄入量和营养素供给量,确定一日餐次和各餐次的能量及营养素分配。遵循合理膳食原则明确食物种类和数量,做到主副食合理搭配。 2.了解服务对象所处的生理阶段、疾病状况等,明确其膳食种类为基本膳食或特殊治疗膳食。根据服务对象咀嚼、吞咽及消化功能的不同,提供普通膳食、软食、半流质膳食、流质膳食等基本膳食方案。当服务对象通过日常普通膳食无法满足每日营养需求时,在医生或营养师指导下,在基本膳食基础上调整为糖尿病膳食、低盐膳食、低能量膳食、低脂膳食等特殊治疗膳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