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水平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探索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内质控协同。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行动。制修订诊疗指南和临床规范,提高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住院患者比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和住院患者免陪照护服务。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加强居民连续用药管理。 以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优化服务项目,提升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水平。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体重管理、精神(心理)、睡眠、预防接种等方面特色门诊。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可设置肥胖防治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探索开展组织器官或系统综合诊治,加强多学科诊疗团队建设,提升疾病综合诊治水平。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加快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推动医疗、运营、信息管理一体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服务覆盖率和感受度。完善首诊负责制和转诊机制,以地市为单位全面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转诊会诊中心建设,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号源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引导合理就医。 三、持续筑牢高水平卫生健康安全屏障 (一)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 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深化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健全社区疾控片区责任制,完善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间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加强新型病原体跨物种传播预防和应对,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 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标准规范,畅通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强化信息连接贯通,推行急诊急救一体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航空医疗救护。加强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强化急救资源管理,加强人员、车辆等调度信息共享联动,推广急救呼叫定位。提升急救能力,提高群众急救送医满意度。健全公众急救培训体系,推动将急救常识和基本技能纳入重点场所在岗人员培训,探索建立急救志愿者管理平台,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水平和公众知晓率。规范发展非急救转运服务。加强无偿献血宣传科普,大力发展团体献血,鼓励个人积极参与,强化献血者权益保障,完善献血激励机制。巩固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科学合理设置血站和采血点,强化跨区域调配协作。 (三)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源头管控,提升基层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研究。深化拓展食品数字标签应用。深入实施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提高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质效,加强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强化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四)强化生物安全和卫生健康信息安全 完善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加强人类遗传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微生物耐药监测预警与控制。完善卫生健康行业商用密码应用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可信数字身份管理系统。 四、加快完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结构布局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稳定和优化二级医院发展,控制三级医院规模。因地制宜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选建一批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并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拓展人口大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功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城市二级医院、县级医院发展康复、护理、精神(心理)、儿科、老年医学、安宁疗护等短缺服务。承担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任务的医疗机构和省级及以上医院,加强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转诊会诊和住院服务,提升治疗和研究能力。 综合人口特征、健康需求、区域差异等因素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区域、学科专业间配置差距。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备,统筹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强化对公立医院床位配置的引导和约束,严禁公立医院超规划建设和违规举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