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等4项指南的通知

2026-8-13 21:02| 发布者: 享瑾美| 查看: 15| 评论: 0

摘要: 本指南适用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成员单位,包括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中的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根据自身能力对影像检查项目出具 ...



三、服务内容

以“分级协作、精准服务、同质高效”为核心,构建县域医学影像服务网络,服务内容包括:

(一)牵头医院

1. 提供县域医共体内医学影像的集中诊断、复审及报告签发服务。

2. 提供 24 小时远程影像会诊与协同诊疗服务。

3. 制定并实施统一的质控标准、检查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4. 承担对成员单位影像工作人员的规范化培训、技术指导与考核。

5. 负责推动县域医学影像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与安全维护。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负责本机构影像检查项目规范操作、图像采集和诊断,诊断不明确或不能完成诊断的通过系统上传至医学影像中心由牵头医院出具诊断报告。

2. 负责将符合要求的影像图像及时、完整上传至医学影像中心。

3. 负责落实影像检查操作规范、设备日常维护与图像质控。

4. 负责接收发放医学影像中心签发的影像诊断报告。

5. 发现本机构内影像检查的危急值,负责紧急上报牵头医院。

 

四、服务流程与规范

应建立完善从申请到诊断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提供高效服务(流程见附录 A)。

(一)影像检查申请与受理。

1. 申请单规范。成员单位医师应根据临床指征规范开具申请单,完整填写患者基本信息、临床诊断、检查部位和目的;明确标识患者来源分类(急诊/住院/门诊/健康筛查),作为优先级判定依据;急诊/急重症申请单需注明主要症状、发病时间等关键信息。

2. 优先级响应机制。牵头医院在收到申请单后,应检查是否符合规范。不符合规范的,应退回申请单,说明原因。符合规范的申请单,应根据患者病情,设立两类响应级别:

急(会)诊类:病情危重,需立即检查与诊断。影像中心接收后立即处理。

常规类:病情稳定,按预约顺序处理。

(二)检查操作

1. 标准操作规程

检查前:核对患者身份,确认检查项目,做好设备预热和校准,进行防护准备。

检查中:严格按照各项影像检查的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图像质控:确保采集图像清晰、采集范围合理规范、信息完整、符合诊断要求,发现不合格图像,对可排除影响因素的应即时重新采集。

2. 患者服务与隐私保护

检查前向患者说明检查过程和注意事项。

检查中根据检查需要使用屏风或帘幕进行物理隔离,保护患者隐私。

检查后告知取报告时间和方式。

(三)报告诊断

1. 诊断报告。能够录入结构化数据,报告模板统一规范,实行模块化报告格式,包含患者基本信息、检查参数、影像学表现、诊断结论和建议等标准模块。

2. 报告双审核制度。在初步诊断的基础上,由另一名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完成复核。疑难报告原则上需经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复核。双审核过程需在系统中完整记录审核人员和审核时间。

3. 报告更正。审核签发后的报告发现报告错误时,由原审核医师提出书面更正申请,更正报告需经更高一级医师审核确认。保留原始报告和更正报告,注明更正原因和时间。

(四)影像检查风险分级管理。应开展影像检查危险分级管理,分为急(会)诊和常规两类,并依据不同类型,实施对应处理流程,建立“识别—复核—通知—记录”的闭环管理流程(见附录B)。

1. 急(会)诊类(直接生命危险):如急性脑卒中、主动脉夹层、肺栓塞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异常图像。检查发现后,应立即标记和完成复核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可单人双次核对);尽快通知临床医师及患者或紧急联系人,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宜在完成检查后 3060 分钟内生成诊断报告;全程时间节点应精确到分钟,并最终形成详细记录,确保过程可追溯。

2. 常规类:按常规报告流程处理。完成检查后,以便于就诊为原则,根据设备规范操作流程,宜在 224 小时内生成诊断报告,系统记录报告发送与临床接收情况。

 

五、质量管理与协同

(一)分级质量管理体系。

1. 牵头医院。负责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制定涵盖影像检查全流程的质控标准和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质量督查,定期召开质控分析会议,通报结果并持续改进。

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县域医共体质量管理要求,规范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每月开展设备质控和操作规范检查,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准和维护保养,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重点做好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所有成员单位,应接受牵头医院的定期指导与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牵头医院。

(二)不良事件报告与持续改进

1. 建立县域医共体内质量与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范围。

2. 报告时限:一般不良事件 24 小时内通过县域医共体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上报,重大不良事件立即上报(≤2 小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 处置与分析:建立不良事件调查处置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根本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召开不良事件分析例会,统计分析事件类型、原因,优化管理制度与流程,降低再次发生风险。

(三)上下协同质量要求。牵头医院负责制定并实施对影像中心及成员单位人员的同质化、周期性培训与考核计划,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专业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危急重症影像识别的能力。建立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疑难病例远程会诊。牵头医院定期开展指导培训、发布质量分析报告,指导成员单位改进。实行县域医共体统一的诊断质量评价计划,定期开展交叉质控检查。

(四)健康档案应用要求。影像检查结果应及时、标准化地归集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支持授权医师跨机构调阅历史影像数据。保障档案数据安全,严格保护患者隐私。

 

六、保障与监督考核

(一)运行保障。各地要保障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投入。县域医共体应建立内部财务核算机制,确保医学影像中心可持续运行。

(二)监督考核。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情况纳入对县域医共体的监督考核范围。

 

附录 A:医学影像中心服务流程图

附录 B:影像检查风险分级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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