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等4项指南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6〕184号) 第4项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消毒供应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 一、总则 (一)消毒供应中心的设置。消毒供应中心是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为载体,主要依托牵头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与技术力量,通过集约化建设,为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提供统一、标准化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含器具与物品,简称复用医疗器械,下同)清洗、消毒及灭菌服务的组织形式。消毒供应中心以县域为单位进行设置,原则上一个县域设置一个消毒供应中心。对于建有 2 个及以上县域医共体的县域,可明确由综合实力最强的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作为消毒供应主中心,其他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可作为消毒供应分中心。 (二)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县域医共体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运行与管理,以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为平台,通过资源整合共享优质资源利用,有效预防医院感染发生,推动县域医共体内复用医疗器械的规范处理,提升县域消毒供应同质化管理服务能力,依据《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 号)、《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1分:管理规范》(WS 310. 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 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310. 3—2016)等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三)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成员单位,包括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中的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根据自身能力开展消毒供应,不具备消毒供应能力的,参照基层成员单位执行。
二、基本建设标准 (一)人员配置。 1. 牵头医院 (1)消毒供应中心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医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消毒供应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消毒供应中心应根据工作量及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与清洗、包装、灭菌等岗位人员。 (2)各岗位工作人员,包括接收、转运人员等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定期考核。 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医疗器械运输、物流收送交接人员岗位,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并接受消毒供应、职业安全防护、应急处理、法律法规、工作职责、感染防控等相关专业知识岗位培训。 (二)场所与设施设备。 1. 牵头医院 消毒供应中心面积满足工作量需求,设计及布局合理,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以及相关库房等辅助间。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空气流向由洁到污;采用机械通风的,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等应符合 WS 310 有关要求。复用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或灭菌工作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统一管理。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1)清洗、消毒设备: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清洗消毒装置、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2)检查、包装、维护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清洁物品装载设备及绝缘检测仪等。 (3)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根据需要配备灭菌蒸汽发生器、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设备及相应的监测设备。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4)应配有水处理设备。 (5)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6)采用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等化学灭菌因子的灭菌设备的工作区域应配置相应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 (7)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8)防护用品:应根据感染风险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床使用后及时进行器械预处理,并及时进行收集。应设置使用后医疗器械专用暂存间及接收无菌物品专用存放间,设置参照 WS 310 标准(两间相对独立,灭菌物品存放间温度低于 24℃,相对湿度低于 70%,防尘存放,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距离墙≥5cm,距天花板≥50cm)。 (1)做好运输管理:应配置具备道路运输条件的专用密闭运输车辆及密闭转运器具。消毒灭菌后物品和回收物品的转运器具,应当专用、密闭,有警示标识和说明,两者不得混合使用,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存放。宜洁污分车或同车分区隔断放置运送,如同车无法分区,应清洁消毒车厢内表面,才能用于运送消毒灭菌后物品,避免洁污交叉污染。如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组织回收配送,要求同上。 (2)防护用品:应根据感染风险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