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标准》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25〕15号 现发布《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标准》等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547—2025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标准(代替WS/T547—2017) WS/T880—202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基本功能标准 上述标准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WS/T547—2017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12月12日 前 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WS/T
547—2017《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与WS/T 547—2017标准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7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7年版的第2章); ——更改了“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的定义(见3.1,2017年版的3.1); ——增加了缩略语(见第4章); ——更改了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要求(见第5章,2017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医院感染监测数据采集功能的内容(见6.1,2017年版的5.1); ——更改了医院感染监测自动筛查功能、实时预警、统计分析、数据上报功能的内容(见6.2、6.3、6.4,2017年版的5.2、5.3、5.6、5.7); ——删去了医院感染监测辅助确认、干预反馈功能(见2017年版的5.4、5.5); ——更改了手术部位感染监测要求(见7.1,2017年版的6.1)重症监护室(ICU)感染监测要求(见7.2,2017年版的6.2)新生儿病房医院感染监测要求(见7.3,2017年版的6.3)器械相关感染监测要求(见7.4,2017年版的6.4)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监测要求(见7.5,2017年版的6.5)细菌耐药性监测要求(见7.6,2017年版的6.6); ——增加了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和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病原体监测的要求(见7.7); ——调整了消毒供应中心感染风险监测功能要求(见7.8,2017年版的第9章); ——更改了医院工作人员感染性疾病职业暴露监测功能要求(见第8章,2017年版的第7章); ——更改了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功能要求(见第9章,2017年版的第8章)。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笑、刘运喜、杜明梅、张宇、袁晓宁、陆群、武迎宏、李六亿、张黎黎、吴斌。 本标准于201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1次修订。 WS/T 547—2025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的基本功能要求,医院感染监测功能要求,高发感染部位、高感染风险部门、高风险人群监测功能要求,医院工作人员感染性疾病职业暴露监测功能要求,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功能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设置有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和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WS/T 312 医院感染监测标准 WS/T 524 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标准 WS 670 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医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统 healthcare-associated infec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HAIMIS 从医院信息系统中采集、存储和统计分析医院感染相关数据,实施智能化、信息化的综合监测、目标监测,并具有报告和辅助分析管理功能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Apgar 评分:新生儿阿普加评分(Activity、Pulse、Grimace、Appearance、Respiration) ASA:美国麻醉医师协会身体状况分级系统(American Society of Anesthesiologists
Physical Status Classification System) ICU: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