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493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 本标准与GB 14930.2-201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基本要求; ——修改了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的检验方法; ——删除了添加剂的要求; ——修改了微生物的杀灭指标; ——修改了其他要求; ——增加了附录
A和附录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用消毒剂:包括兼有清洗作用的洗涤消毒剂。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用消毒剂 用于杀灭食品表面以及餐具饮具、食品工具、设备。包装材料、容器等与食品直接接触表面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孝要求的制剂。 3基本要求 3.1在满足食品良好卫生规范的条件下应合理使用食品用消毒剂。食品用消毒剂用于食品时。仅限于生食水果、蔬荣的表面消毒:附录A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2在推荐使用条件下,食品用消毒剂迁移或残留到食品中的水平不应危害人体健康,不应造成食品成分、结构或色香味等性质的改变: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3在达到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食品用消毒剂的使用量和缩短作用时间,并采用淋水冲洗、沥干或其他有效方法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食品用消毒剂原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附录B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1.2食品用消毒剂所用原料应符合 相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4.4微生物杀灭试验 微生物的杀灭试验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的杀灭试验
5 其他 5.1 食品用消毒剂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应符合 GB38598的规定。 5.2 消毒对象应经彻底清洗或清洁后消毒。食品用消毒剂的使用范围、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等使用方法应保证其消毒效果,并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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