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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录 D (规范性) 加压试验和氧敏感试验方法 
 D.1 加压试验方法 受检者在无感冒的情况下进加压舱,以一定的加压速度加压到0.3 MPa(30 m),停留15
min,以观察受检者对加压过程和压力下停留的适应性。加压速度先慢后快,以2 min缓慢升压到10 m,继用3 min升压到30 m,加压总时间控制在5 min内。升压过程中须不断询问受检者的感觉,允许加压过程中受检者有2次停止加压或稍作减压中耳腔调压。加压到30 m后停留15 min期间注意舱内通风并严密观察和询问受检者的症状和体征。 加压过程中无耳痛或副鼻窦痛,或虽有疼痛经2次停止加压或稍作减压后中耳腔调压成功、疼痛消失;30 m停留期间无呼吸困难,无心血管异常反应,无神态异常变化;减压后4 h内无不适主诉者,为加压试验阴性。遇到加压过程中受检者反复调压2次以上,或加压时间超过5 min,或30 m停留过程中出现嘴唇麻木、感觉迟钝、注意力不能集中或过度兴奋等症状和体征,或减压后4 h内有不适主诉者,则为加压试验阳性。 加压试验步骤至 30 m 停留结束后,先用 5 min 缓慢减至 9 m,停留 3 min,用 1
min 减至 6 m,停留 6 min,用 1 min 减至 3 m,停留 7
min,再用 1 min 减至常压。减压总时间为 24 min。减压过程中受检者作好适当的保暖并保持呼吸动作的协调、自然,绝对不可屏气。 
 D.2 氧敏感试验方法 受检者在加压舱内0.18 MPa(18 m)面罩吸氧30
min,以观察受检者对高压氧的耐受能力。受检者吸氧时,要注意观察和询问,并加强舱内的通风。吸氧结束,受检者摘下面罩,舱内通风并用4 min~6 min缓慢均速地减至常压。如舱内有不吸氧者,或吸氧过程中受检者因不适而改吸空气,可先用2 min减至6 m,停留2 min,用1 min减至3 m,停留3 min,再用1 min减至常压。减压总时间为9 min。吸氧过程中如受检者出现下列症状和体征之一,即为氧敏感试验阳性:指(趾)发麻、恶心、呕吐、眩晕、胸骨后不适、视野变窄、脸色苍白、出汗、嘴唇或面颊或颈部肌肉抽搐。吸氧过程中,受检者出现上述症状和体征应摘下面罩、停止吸氧,换吸舱内空气后症状和体征自行消除。无上述症状和体征者为氧敏感试验阴性。 氧敏感试验可以和加压试验结合进行,按加压试验步骤至 30 m 停留结束后,以 6 m/min 的速度缓慢均速地减压到 18 m,受检者戴上吸氧面罩持续吸氧 30 min,吸氧结束后用 6 min 缓慢均速地减至常压。如吸氧过程中有不适而改吸空气者,可先用 5 min 减至 6 m,停留 7 min,用 1
min 减至 3 m,停留10 min,再用 1 min 减至常压。减压总时间为 24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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