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GB 4806.10—2025)

2025-11-20 21:40| 发布者: 启疾光| 查看: 497| 评论: 0

摘要: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指预期涂覆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涂料,及其形成的涂层(膜)。 ...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5)等3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的公告(2025年 第6号)   19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4806.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和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第14号公告、2016年第5号公告、2016年 第7号公告、2016年第13号公 告、2017年第9号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第3号公告、2018年第9号公告、2018年第11号公告、2018年第15号公告、2019年第2号公告、2019年第4号公告、2019年第6号公告、2020年第4号公告、2020年第6号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2021年第2号公告、2021年第6号公告、2021年第9号公告、2022年第1号公告、2022年第2号公告、2022年第5号公告、2023年第1号公告、2023年第3号公告中的涂料及涂层用基础原料。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和公告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基本要求;

——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迁移试验要求;

——修改了标签标识;

——修改了附录 A

 

 

GB 4806.10—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

预期涂覆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涂料,及其形成的涂层()

 

3 基本要求

3.1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应符合 GB4806.1的规定。

3.2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生产企业应通过配方设计、原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等方式控制涂料产品的安全风险。

3.3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使用企业应通过接缝和边缘等包装设计、增加有效阻隔层、固化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等方式控制来源于涂料的安全风险,在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涂料的使用量和残留量。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中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A 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1.2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2 涂层感官要求

直接接触食品的涂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感官

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无气孔;浸泡后,应无龟裂、不起泡、不脱落

浸泡液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4.3 理化指标

4.3.1 通用理化指标

涂层的通用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通用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总迁移量a/ (mg/dm2)b                     

10

GB31604.8

高锰酸钾消耗量a/(mg/kg)

(60,2h或煮沸0.5h,再室温放置24h)c   

10

GB31604.2

重金属(Pb)a/(mg/kg)

4%乙酸(体积分数)(60,2h或煮沸0.5h,再室温放置24h)c                       

1

GB31604.9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d/(mg/kg)

不得检出

(检出限=0.01 mg/kg)

GB31604.52

a 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涂层。对于间接接触食品的涂层,该项目按直接接触食品层相 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b 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层应根据实际使用中的面积体积比将结果换算为 mg/kg,且限量为≤60 mg/kg

c 炊具用涂层的试验条件采用“煮沸0.5h,再室温放置24h,其他涂层的试验条件采用“60,2h”。

d 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涂层。应在涂料固化反应完成后,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开展芳香族伯胺的迁移量检测。本标准附录 AGB9685及相关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3.2 其他理化指标

4.3.2.1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层应符合附录 A 及相关公告对基础原料的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最大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4.3.2.2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层应符合 GB9685 及相关公告对添加剂的 SMLSML(T)QM 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5 其他

5.1 迁移试验

5.1.1 迁移试验应按 GB31604.1 GB5009.156的规定执行,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1.2 金属罐(包括罐身、罐盖、拉环等)表面涂层在使用4%(体积分数)乙酸进行总迁移试验时,如果测试样品出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的改变(如涂层脱落、鼓泡,金属锈蚀等),或浸泡液出现沉淀、浑浊等改变,应选择惰性基材(如不锈 钢、玻 璃 等)涂覆相应涂料制备成代表性试样重新进行总迁移试验。如采用惰性基材仍发生前述变化或制备代表性试样不可行时,可采用10% (体积分数)乙醇替代4%(体积分数)乙酸。

5.2 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 GB4806.1规定。

 

12下一页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医疗依据,所提供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旨在参考交流,如有转载引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及时处理!

在线客服|关于我们|移动客户端 | 手机版|电子书籍下载|中医启疾光网 ( 鄂ICP备20008850号|公安备案图标鄂公网安备42011102005941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Discuz! Team. zyqjg.com

中医网版权标识 - 弘扬中医文化,传承中华医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