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A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
A.1 表A.1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名单及使用要 求。表A.1中列出的基础原料以 CAS号为准,没有 CAS号的以中文名称为准。 A.2 由列于表A.1中的单体、其他起始物、基础聚合物等基础原料经聚合或其他方式形成的相对分子质量大于1000Da的物质也允许用作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基础原料,并应符 合相应单体、其他起始物、基础聚合物等基础原料的限制性要求。 A.3 GB9685中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及 SML(T)分组编号适用于本标准。 A.4 表A.1中聚合物合成所使用单体及其他起始物为酸、醇或酚类物质的,其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也可在相应聚合物的合成中使用,并应符合相应的酸、醇或 酚类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限制性要求;表A.1已列出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其使用应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表 A.1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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