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当该类食品为即食状态(液态或半固态),其能量值应≥335 kJ/100g(80 kcal/100 g)。
b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选择添加维生素C时,其含量应符合表2中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的要求。
c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选择添加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C、铁,锌等营养成分时,其含量应符合表2中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要求。
d能量的计算按每100 g产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分别乘以能量系数17 kJ/g、37
kl/g、17 kJ/g(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为8k/g)
,所得之和为千焦/100克(k/100 g)值,再除以4.184为千卡/100克(kcal/100 g)值。其中,碳水化合物的含量A,按式(1)计算:
A1= 100 —(A2+A3+ A4+A5+ A6)………( 1 )
式中:
A1—---碳水化合物的含量﹐g/100 g;
A2—---蛋白质的含量,g/100 g ;
A3—---脂肪的含量,g/100 g;
A4——--水分的含量,g/100 g;
A5——---灰分的含量﹐g/100 g;
A6——--膳食纤维的含量,g/100 g。
碳水化合物含量也可采用加和的方法计算﹐分别测定淀粉﹑糖的含量并进行相加。当营养标签中不标示膳食纤维时,碳水化合物的计算无须减去膳食纤维。
e仅适用于脂肪≥0.8 g/100 kJ的产品,且月桂酸﹑肉豆蔻酸均≤总脂肪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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