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核心功能要求 信息系统应支持依据网络状况、数据优先级情况的智能分级传输策略;建立危急值自动预警机制,保障患者安全;具备跨机构远程心电会诊功能;具备与上级统建的检查结果互认平台对接接口;具备线上查阅心电图和诊断报告的功能。 8.3 数据采集、存储与管理 8.3.1 数据采集 应支持提取信息、手动录入等多种采集方式,应自动捕捉和上传各类心电设备的心电图数据。 8.3.2 数据存储与管理 应建立大容量的数据存储系统,对传输来的心电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建立以患者身份证号为索引的心电数据库,实现同一患者的历史多次检查同时进行对比;应满足将同一患者的常规心电、动态心电、动态血压统一存储到患者身份证号下数据库的功能,实现同屏对比。 8.4 数据处理与报告生成 8.4.1 数据传输应实现将采集的心电数据实时传输到牵头医院,应支持断点续传和异步实现,网络带宽应不少于 100 Mbps。 8.4.2 数据处理应具备可视化工具和动态播放,量化工具,多终端协作,同步对比,打印输出。 8.4.3 检查报告内容应实现可定义格式与模块化;书写报告时可根据项目、诊断提供选择模板;具有呈像、报告质控功能,并有记录;应有完整的数据访问控制体系。 8.4.4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应用支持集成并应用经认证的辅助诊断工具,对存储的心电数据进行自动分析和诊断,辅助医生快速识别心电图中的异常波形和特征,实现心电危急值预警、报告等功能。
9 安全要求 9.1 危急值管理 9.1.1 应开展心电诊断危险分级管理,分为危急、预警、普通三级,依据不同等级实施对应处理流程,并制定用药及抢救措施。 9.1.2 应明确危急值处理流程,制定危急心电图处置流程图,规范、准确记录危急值报告;在报告管理中应设定诊断报告时限:发现危急值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申请医师并指导紧急处理,常规心电图应在30 min 内出具报告,动态心电图一般应在 24 h 内出具报告。患者救助完成后,第一时间记录处理结果;在报告危急值 24 h 后对患者进行二次回访,72 h 后进行第三次回访。 9.1.3 应开展危急心电事件随访,建立随访档案,在事件的即刻、24 h、72 h 对患者或紧急联系人进行随访、跟踪、监控事件进展。 9.2 数据安全 9.2.1 安全培训与制度 应定期开展心电诊断中心全员安全意识培训,制定涵盖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全流程的安全策略、标准和操作流程文档。 9.2.2 权限分级与审批 应设置心电诊断中心不同用户的权限分级,根据授权进行访问和修改数据。应建立变更管理流程,系统升级/配置变更应双人审批并测试。 9.2.3 技术要求 应采取多层次安全防护措施,实施等保三级安全防护标准,应符合GB/T 22239标准要求。
10 管理要求 10.1 制度建设 牵头医院应制定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危急值分级管理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隐私保护要求、停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受检者紧急意外情况的预防和抢救预案等。 10.2 质量控制与管理 10.2.1 牵头医院应组建质量控制团队,由牵头医院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或心电诊断中心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承担。 10.2.2 心电诊断中心应制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统一的心电图操作规范、心电诊断规范,确保诊断报告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10.2.3 应严格核对患者身份,确认检查项目。 10.2.4 质量控制团队应定期召开质量控制分析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范围内通报质量控制结果,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10.3 联动机制 10.3.1 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应建立联动机制,信息实时共享,疑难病例实时启动远程会诊,必要时联动上级医院协同会诊。 10.3.2 牵头医院应与院内外急救服务联动,建立支撑专家团队,应加强院前急救转运服务的技术指导。院外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可与院前急救联动,院内配备AED 可与急诊医学科联动。 10.3.3 牵头医院应建立急救绿色通道,优化救治流程,前置检查(计算机断层扫描血管成像等)、检验(肌钙蛋白、肌红蛋白、肌酸激酶同工酶等),直达手术室(介入导管室等),节约救治时间,提高救治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