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分类 4.1 感染性物质属于 GB 6944 的第 6.2 项危险品,分为 A、B 两类。 4.2 A 类指以某种形式运输的感染性物质,在与之发生接触(发生接触,是在感染性物质泄漏到保护性包装之外,造成与人或动物的实际接触)时,可造成健康的人或动物永久性失残、生命危险或致命疾病。 B 类指 A 类以外的感染性物质。 4.3 本标准所述 A 类感染性物质的联合国编码为 UN2814,运输专用名称为“感染性物质,可感染人的”; B 类感染性物质的联合国编码为 UN3373,运输专用名称为“生物物质,B 类”或“B 类生物物质”。 5 管理要求 5.1 开展感染性物质运输需符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应具备以下条件: a) 运输实施单位(包括运输申请单位、接收单位和承运单位)具有法人资格; b) 运输接收单位具备与所从事病原微生物活动相适应的实验室; c) 第三方承运单位具备感染性物质运输资质; d) 运输实施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文件,包括运输实施的部门、人员职责、管理要求、实施运输的操作规程等; e) 运输前,运输实施单位对感染性物质运输进行风险评估,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应制定相应的运输方案,包括运输路线、安保方案和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应急预案; f) 运输实施单位具备足够且合格的运输人员; g) 运输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h) 运输过程中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处置物资。 5.2 运输感染性物质可通过航空、道路、水路方式进行运输,不应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进行运输。 5.3 运输含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感染性物质,应当由不少于 2 人的专人护送(除航空运输外),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4 航空运输时,托运人应经过专业能力培训并评估合格;包装件如使用温度记录装置或定位系统应满足民用航空运输的相关要求。 5.5 感染性物质出入境,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6 包装要求 6.1 三层包装系统 6.1.1 感染性物质的包装从内到外分为三部分,主容器、辅助容器和外包装。 6.1.2 在主容器和辅助容器之间应有足量的能够吸收所有液态感染性物质的吸附材料,并有缓冲材料。易碎的主容器,应单独包裹放入辅助容器内,或以避免相互接触的方式将多个主容器放置到辅助容器内。 6.1.3 辅助容器与外包装之间应有足够的衬垫材料,防止辅助容器在运输过程中移动。 6.1.4 多个主容器内装有同一类别的感染性物质,可以放在一个辅助容器内。不同类别的感染性物质不应放在同一个辅助容器内。 6.1.5 可重复使用的辅助容器和外包装,再次使用前应按相关规范进行有效的消毒,并检查有无破损,确保其包装性能。 6.2 包装规格及性能试验 6.2.1 A类感染性物质应使用UN规格包装。 6.2.2 外包装应选择不易破碎的硬质材质,辅助容器应选择不易破碎的材质,主容器宜选择不易破碎的材质。 6.2.3 包装性能测试参见附录A。 6.3 标记和标签 6.3.1 感染性物质的外包装上应有以下标记: a) 托运人、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 b) 联合国编号和运输专用名称; c) A类感染性物质的外包装上应有UN2814规格标记; d) B类感染性物质的外包装上应有UN3373标记; e) 每个包装件内的净数量,其标记位置应邻近运输专用名称和联合国编号; f) 如使用了属于危险货物的制冷剂(如干冰),应标明制冷剂的联合国编号、运输专用名称和净数量; g) 运输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h) 如使用液氮作为制冷剂时,在包装件的每一个侧面或每隔120°的位置标记“保持竖直”,在外包装上醒目位置标记“勿摔-小心操作”。 6.3.2 感染性物质的外包装上应有以下标签: a) 运输A类感染性物质的包装件应粘贴第6.2项感染性物质的标签。 b) 盛装液体样本的包装件应粘贴包装件方向标签,表明包装件只能竖立搬运,以防泄漏。如主容器内装物不超过50ml,包装件可不粘贴方向标签。 c) 如使用干冰作为制冷剂时,包装件应粘贴第9类杂项危险品的标签。 d) 如使用液氮作为制冷剂时,包装件应粘贴第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的标签、低温液体的标签和包装件方向的标签。 6.3.3 感染性物质的标记和标签要求参见附录B。 6.4 冷藏或冷冻运输 6.4.1 制冷剂应放在防漏容器中,置于外包装与辅助容器之间,且有固定支撑,保证制冷剂消融时辅助容器可固定在原始位置。 6.4.2 干冰属于第9类危险品,运输专用名称为“干冰”或“二氧化碳,固体”,联合国编码为UN1845。使用干冰作为制冷剂时,外包装应当设计和制造允许释放二氧化碳气体的气孔,防止累积的压力撑破外包装。外包装应有内部支撑,保证干冰消融时辅助容器固定在原始位置。 6.4.3 液氮属于第2类危险品,运输专用名称为“冷冻液态氮”,联合国编码为UN1977。使用液氮作为制冷剂时,主容器和辅助容器都应当能够承受液氮的极端温度而不致损坏,且应在所实施温度、运输温度和压力下保持密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