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5.2.1 应遵循 WS/T 512 清洁与消毒原则,采取先清洁再消毒,湿式卫生和单元化清洁与消毒操作。 5.2.2 每天工作开始前,应对手术区域内外环境和物体表面、转运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处理。遵照由上而下,由内而外的顺序清洁擦拭,必要时辅以适合的消毒剂,于使用前 30min 完成。 5.2.3 每台手术后,应对手术台及周边至少 1m~1.5m 范围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 5.2.4 手术台周边物体表面、地面及设备发生可见污染或疑似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5.2.5 全天手术结束后应对手术间环境和物体表面进行终末清洁消毒,顺序应遵循由污染轻的区域到污染重的区域原则,对无影灯、输液架、麻醉机、器械车、手术床、地面等环境及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擦拭后,再根据污染的程度进行适宜的消毒处理。 5.2.6 每周在日常进行终末消毒的基础上,应对手术部(室)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手术部(室)的清洁与消毒基本要求符合附录 B。 5.2.7 清洁消毒用品应选择微细纤维的织物,不同区域应分开使用,并有明确标识,用后清洗、消毒,干燥存放。 5.2.8 术中遇血液、体液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及时清除并做清洁、消毒处理。 5.2.9 被朊粒(朊病毒)、甲类传染病或乙类采取甲类管理措施的传染病、气性坏疽、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感染的患者手术结束后,按照 GB 19193、WS/T 367 要求进行终末消毒。 5.2.10 对于完成高感染风险手术的负压手术间,净化控制系统为全新风全排风的直流系统,术后应更换排风口处高效过滤器;如带部分循环风(即部分回风)的净化系统,术后应更换上排风口的中效过滤器或高效过滤器、下排风口的高效过滤器及回风口的中效过滤器。更换过滤器时工作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5.3 空气污染控制 5.3.1 手术进行中,手术间的门(窗)应保持关闭。 5.3.2 有外窗的普通手术间每天手术结束后,可采用自然通风换气,通风后进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也可采用合法有效的空气消毒器。有空调系统的普通手术间,新风口与回风口应采取防止管道污染的有效措施。 5.3.3 洁净手术部(室)各功能区域的空气净化系统应独立设置。 5.3.4 洁净手术间空气净化系统的回风口过滤装置的设置应遵循 GB 50333。 5.3.5 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末端装置应实现零泄漏。 5.3.6 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末端装置不应使用非阻隔式净化装置。 5.3.7 负压手术间内宜配备专门控制、收集、过滤、排放气溶胶、污染性医疗废液和外科烟雾的装置。 5.3.8 洁净手术间空气洁净系统的日常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洁净手术间空气洁净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b) 空气处理机组的普通送风口应每月检查、清洁,当送风末端出风面被污损时应及时更换; c) 当测压孔或微压计显示的压差达到需更换的设定参数时,应更换过滤器; d) 粗效滤网至少每周清洗 1 次,清洗效果为无肉眼可见的毛絮等附着物; e) 每天术前应记录洁净手术间的静压差、温度、相对湿度; f) 应于每天第 1 台手术前 30min 正常开启空气洁净装置,环境参数应达到 GB 50333 要求; g) 连台手术按 5.2.3 的要求进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h) 全天手术结束并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后,空气洁净系统应继续运行 30min; i) 空气洁净装置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按生产厂家的说明进行维护并定期更换,污染后及时更换; j) 负压手术间环境污染动态控制要求,遵循附录 C 的要求。
6 人员管理 6.1 基本要求 6.1.1 手术部(室)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1.2 手术部(室)的医护人员、参与手术的临床医务人员、学习与观摩人员及工勤人员均应接受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或考核。 6.1.3 与手术无关人员及医疗器械厂商人员不应上台参与手术,并限制其随意出入手术部(室);进入限制区的非手术人员应按照人员流动路线要求,在限制范围内活动。 6.1.4 应在满足手术基本需要的情况下限制手术间人数及进出频次,洁净手术间Ⅰ级不宜超过 14 人,Ⅱ级不宜超过 12 人,Ⅲ、Ⅳ级不宜超过 10 人,普通手术间参照执行。 6.1.5 患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感染性腹泻、皮肤疖肿、皮肤渗出性损伤等感染期的医务人员不应进入手术部(室)的限制区。 6.1.6 参加手术人员在实施手术前应剪短指甲,做好个人清洁;不应携带手机、电脑等个人物品进入手术间。 6.1.7 每名巡回护士同一时间应只负责 1 台手术的配合。 6.1.8 观摩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a) 观摩人员及临时需要进入限制区的人员,应在获得手术部(室)管理者批准后,由接待人员引导进入指定地点,不应随意进入其它手术间; b) 每个手术间不应超过 3 个观摩人员,观摩手术时与术者距离应保持在 30cm 以上,脚凳高度不应超 50cm。
6.2 着装要求 6.2.1 工作人员进入手术部(室),应先进行手卫生,再更换手术部(室)专用刷手衣、鞋、帽、医用外科口罩等;若使用复用布帽,应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6.2.2 参与手术人员不应佩戴戒指、手表、手镯、耳饰、珠状项链等饰物,不应戴假睫毛与美甲等。 6.2.3 刷手衣上衣应系入裤装内,手术帽应遮盖全部头发及发际线,口罩应完全遮住口鼻,内穿衣物不能外露于刷手衣或参观衣外(如衣领、衣袖、裤腿等)。 6.2.4 手术专用鞋一人一用一清洁,不宜二次更鞋。 6.2.5 手术衣、刷手衣和手术专用鞋应在手术部(室)内使用,临时外出时应更换外出鞋、穿外出衣。 6.2.6 刷手衣、手术衣面料宜舒适、透气、防渗透、薄厚适中、纤维不易脱落、不起静电;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或灭菌。 6.2.7 手术专用鞋应能遮盖足面,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清洁或消毒,遇污染及时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