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室)医院感染控制标准(WS/T 855-2025)

2025-9-16 20:48| 发布者: 医智宝| 查看: 103| 评论: 0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手术部(室)医院感染控制原则、环境控制、人员管理、无菌技术操作管理、手术器械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物品管理、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卫生学监测与调查,适用于设置手术部(室)的医 ...



6.3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

6.3.1 手术部(室)应配备具有防止血液、体液渗透、喷溅的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渗透手术服、护目镜、面屏及全遮盖式手术帽等,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6.3.2 手术人员使用的医用外科口罩,应符合 YY 0469 的要求。为患有经空气传播性疾病患者进行手术,或手术中可能产生气溶胶及大量烟雾时,应佩戴符合 GB 19083 要求的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6.3.3 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及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

6.3.4 术中工作人员如被血液、体液污染或接触传染病患者后,宜及时沐浴、重新更衣后,方可进行下一台手术。

6.3.5 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穿刺方法及锐利器械的操作方法,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刺伤自己或他人。预防锐器伤操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传递锐器时应采用无触式传递;

b 注射器用后不应双手回套针帽,需回套时可借助工具或单手操作;

c 组装拆卸锐器时应借助工具,不应徒手操作;

d 实施骨科等具有高损伤暴露风险手术时,应戴双层手套或专用防护手套,佩戴防护眼罩;

e 每个手术间应备有利器盒或刀片回收器;

f 手术部(室)宜使用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手术器械、注射器具、安全型缝合器具及其它安全辅助工具;

g 安装电钻、电锯等动力设备前后应关闭电源,传递设备时应避免锐利端朝向他人;

h 拆卸锯片、克氏针、骨钻和其他尖锐物品时应在安全区域内进行。

 

6.4 手术患者皮肤准备

6.4.1 患者术前应沐浴或清洁手术部位,更换清洁患者服。

6.4.2 手术部位皮肤准备宜于当日临近手术前,在病房或手术部(室)限制区外的患者准备区(间)进行。

6.4.3 当毛发影响手术部位操作时应选择不损伤皮肤的方式去除毛发。

6.4.4 急诊或有开放伤口的患者,宜先清除污渍、血迹、渗出物,去除污染衣物,遮盖伤口后再进入手术部(室)限制区。

 

7 无菌技术操作管理

7.1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和外科手消毒的规范。

7.2 无菌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铺好无菌布单后的器械台及手术台上方、术者手术衣前面(腰以上、肩以下、两侧腋前线之间),如可疑污染应立即更换手术衣、无菌布单等。

7.3 器械台和手术单的无菌铺置要求如下:

a 可重复使用的手术器械、敷料类无菌包,按 WS 310.3 的要求进行检查;湿包、可疑污染、包装破损或灭菌不合格的器械、敷料包不应使用,按 WS 310.1WS 310.2 的标准重新进行处理;

b 无菌器械台宜使用性能符合 YY/T 0506.1 要求的单层阻菌隔水无菌单铺置;

c 若使用棉质铺单则应铺置 4 层以上;铺置好的器械台应确保无菌单四周下垂 30cm 以上,距地面 20cm 以上,洁净手术间无菌单下缘应在回风口以上,不具备阻菌隔水功能的无菌单潮湿后应视为污染;

d 无菌器械台的铺置应尽量接近手术开始时间,无菌物品应在最接近手术使用时打开,超过 4h未使用应视为污染,应重新更换;

e 手术单的铺置应由已完成外科手消毒后的医护人员实施。

7.4 操作管理要求如下:

a 手术区皮肤消毒应以手术切口为中心,清洁切口应由内向外进行消毒,范围 15cm 以上,污染切口应由外向内进行消毒;

b 穿着无菌手术衣后不应随意离开手术间,手术过程中需更换手术衣时,应先脱手术衣再脱手套,穿无菌手术衣及戴无菌手套前,原则上应进行外科手消毒;

c 术中手套破损或可疑破损时,应及时更换,并进行卫生手消毒;

d 手术中对无菌物品的安全性有疑问时,应及时进行更换;手术器械、器具和药品等应一人一用。无菌持物钳及容器使用超过 4h 应视为污染,需重新更换;

e 手术台上接触过与外界相通的空腔脏器或其它污染部位的器械、物品视为污染,应单独放置;

f 术中应保持器械台干燥,传递无菌器械时应避开术野,不可从背后传递,术者不应自行拿取器械;

g 麻醉用品(吸痰管、喉镜片等)及术中用药应置于无菌治疗盘(巾)内。

 

8 手术器械管理

8.1 手术器械应按照以下分类进行管理:

a 重复使用的手术器械(含外来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应遵循 WS 310.1WS 310.2WS 310.3的规定处理。无菌器械应放置在限制区内无菌物品间,非无菌器械应放置在限制区以外的区域储存;

b 有源手术器械每年应进行性能检测,根据器械使用说明书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c 无源显微器械、精密器械应有具体的管理流程:

1)显微器械根据不同专业组的使用要求和器械的特点进行清洁、消毒或灭菌;

2)精密器械和不耐热手术器械使用后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应与普通器械混放。其清洗消毒处理应参照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8.2 手术部(室)应急备用灭菌器的快速灭菌程序不应作为手术器械的常规灭菌方法;灭菌器的使用与监测应纳入质量管理,其信息可追溯。

8.3 手术部(室)应充分考虑患者安全、工作效率、工作负荷、人员配置、器械特点等因素,与消毒供应中心制定合理的器械预处理、处置、交接和储存等工作流程与岗位职责。

 

9 仪器设备管理

9.1 应结合手术部(室)的特点制定仪器设备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9.2 手术部(室)使用的仪器设备清洗、消毒、灭菌方法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

9.3 新的仪器设备应去除外包装、彻底清洁后方可进入手术部(室),常规使用的仪器设备每次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处理。仪器设备的清洁与消毒符合附录 D 的要求。

9.4 手术设备在手术间放置和使用时应避免遮挡回风口,使用后应对设备表面及导线进行清洁擦拭,必要时进行消毒擦拭。

9.5 显微镜、C 型臂等设备在术中跨越无菌区时,应使用无菌罩遮盖。

9.6 直接与患者接触的设备管路及附件的清洗、消毒应遵循 WS 310.2 的规定。

9.7 手术部(室)所有仪器设备和轨道应每周进行清洁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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