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3 病例发现技术要求
一、医疗机构主动超声检查发现 (一)辖区内具备超声检查能力的各类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因其他疾病到医院接受超声检查的患者主动开展腹部包虫病超声检查。 (二)辖区内具备超声检查能力的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政府组织的农牧民、老年人、儿童和学生等人群健康体检中,主动开展腹部包虫病超声检查。 二、人群筛查发现 近 5 年人群患病率≥1%的流行县和流行乡每年在 12 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开展超声筛查,及时发现病例。人群筛查可与农牧民、老年人等人群健康体检相结合。每 5 年筛查人群覆盖率应达到 90%以上。 三、儿童筛查发现 每年对流行区 12 岁以下常住人口开展超声检查,及时发现病例。儿童筛查可与儿童健康体检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