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医学特色综合医院基本标准(WS/T 889—2026)

2026-4-2 18:57| 发布者: 国正行| 查看: 27| 评论: 0

摘要: 本标准明确了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发展老年医学特色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有关科室及功能区设置、床位数量、人员配备、建筑设施、医疗设备配置、制度建设与培训、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二级、三级综合医 ...

——关于发布《老年人认知障碍预防干预技术标准》等7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62 号)   7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老年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老年医学学会、北京老年医院、江苏省老年医学学会、辽宁省金秋医院、洛阳新里程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福建省老年医院、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郑州市老年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峥、宋岳涛、许家仁、禹震、暴继敏、贺向无、吴绍长、曾庆新、李敏、毕宪国。

 

 

WS/T 8892026   老年医学特色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发展老年医学特色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有关科室及功能区设置、床位数量、人员配备、建筑设施、医疗设备配置、制度建设与培训、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发展老年医学特色的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9 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WS 444.1 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 1部分:活动场所

WS/T 844 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综合医院 general hospital

有一定数量的病床,分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各种临床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拥有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医院级别符合属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设置,二级医院床位数在 100499 张,三级医院床位数不少于 500 张。

3.2老年医学特色综合医院 general hospital with characteristics of geriatrics

以老年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诊断、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连续性医疗服务,并承担健康科普、预防保健、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职能和服务的综合医院。

3.3老年医学科医师 geriatrician

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经过老年医学相关培训,从事老年医学专业的医师。

3.4个案管理服务 case management service

为有复杂医疗、照护需求的老年人,通过评估和整合服务资源,制定个性化照护计划并全程协调、监督、评价,以保障老年人获得连续、高效、适宜的专业化服务。

3.5医疗护理员 medical nursing assistant

对患者和其他需要照护的人群提供生活照护,并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部分辅助工作的人员。

 

4 基本原则

4.1 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提供规范化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

4.2 符合老年友善的环境、设施、设备、文化和服务标准。

4.3 提供个案管理、老年综合评估和多学科整合服务。

4.4 以功能恢复和维持最佳生活质量为目的。

4.5 提供全程管理,实现与各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及其他中长期照护机构间的有序衔接。

 

5 老年医学特色二级综合医院基本要求

5.1 床位

5.1.1 医院总床位数量符合二级综合医院基本要求。

5.1.2 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长期护理病区(房)、安宁疗护病区(房)等老年相关科室总床位数累计应不少于 50 张。

 

5.2 科室及功能区设置

5.2.1 科室设置

5.2.1.1 除应满足二级综合医院基本要求外,应至少设置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病区(房)、精神心理科(室)、中医科、康复医学科、营养科(室)。

5.2.1.2 宜设置肿瘤科、重症医学科(室)、医学社会工作部。

5.2.2 门诊区

5.2.2.1 应设置老年医学科门诊、老年用药咨询门诊、老年综合评估门诊。

5.2.2.2 应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

5.2.2.3 宜设置老年护理门诊。

5.2.3 住院病区

5.2.3.1 应设置老年医学科病房、康复医学科病房、安宁疗护病区(房),宜设置中医科病房。

5.2.3.2 老年医学科病区内宜设置康复训练活动室、综合评估室、助浴室、谵妄照护室。

5.2.3.3 安宁疗护病区(房)应按 WS/T 844 的要求设置。

5.2.3.4 宜设置长期护理病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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