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消毒规范(GB19193—2025)

2025-12-2 21:19| 发布者: 宝尤好| 查看: 1031| 评论: 0|来自: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摘要: 本文件确立了传染病的消毒原则,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性消毒要求、随时消毒要求、终末消毒要求、消毒质量控制和消毒评价,适用于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 ... ... ...


7.2 不同类型传染病终末消毒方法

7.2.1 甲类传染病终末消毒方法

7.2.1.1 鼠疫

7.2.1.1.1 采用适宜的方法对室内环境表面、空气、污染用具和物体、排泄物和分泌物等污物、尸体以及室外环境进行消毒或处置。

7.2.1.1.2 对鼠疫病原体污染的室内环境表面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肺鼠疫病原体污染环境采用气溶胶喷雾或熏蒸法进行空气消毒。

7.2.1.1.3 对污染的一般耐热耐湿物体,如被罩、食具、茶具、玩具等,采用煮沸消毒、蒸汽/压力蒸汽消毒或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对不耐热或不耐湿的物体,如棉絮、棉衣裤、皮张、毛制品等,采用环氧乙烷消毒柜等进行处理;对不重复使用或无法实现无害化后使用的物体,应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对污染的含水分高的食物、干燥食物或粮食,加热消毒后弃废;污染的垃圾、生活废物,猫、狗窝垫草等采取焚烧方式。

7.2.1.1.4 感染者的排泄物、分泌物等污物应有专门容器收集,使用化学消毒剂搅拌、浸泡消毒。

7.2.1.1.5 因患鼠疫死亡的感染者尸体,由治疗的医疗机构负责消毒处理。

7.2.1.1.6 对被鼠疫病原体污染的室内外环境应进行消毒、灭鼠和灭蚤,并捕杀染病动物和环境治理。

7.2.1.2 霍乱

7.2.1.2.1 采用适宜的方法对感染者排泄物和呕吐物等污物、环境表面、用具、餐()具、生活饮用水、污水以及尸体进行消毒或处置。

7.2.1.2.2 对于稀便与呕吐物,采用化学消毒剂搅拌、浸泡消毒;干燥排泄物处理前适量加水或消毒剂稀释浸泡软化后,再按成型粪便消毒。

7.2.1.2.3 污染的房间、厕所、走廊等表面,先消毒再清除明显的排泄物;对泥土地面应刮去污染表土(另行消毒)后再用化学消毒剂喷洒消毒。

7.2.1.2.4 对棉织物、金属、陶瓷、玻璃类等的耐热耐湿物体,采用煮沸消毒、蒸汽/压力蒸汽消毒、或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对书籍、文件、字画、污染的棉絮、皮毛制品、羽绒制品等不耐热不耐湿物体,采用环氧乙烷消毒柜等进行处理;对各种塑料制品、用具、容器、人造纤维织物等耐湿物体,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擦拭或喷洒消毒;对污染的精密仪器、家电设备等物体,采用中度腐蚀及以下等级的消毒剂擦拭消毒;对不重复使用或无法实现无害化后使用的物体,应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对污染的含水分高的食物、干燥食物或粮食,加热消毒后弃废。

7.2.1.2.5 感染者使用后的餐()具采用煮沸、流通蒸汽或化学消毒剂浸泡等方式消毒处理,再用清水洗净。

7.2.1.2.6 生活饮用水消毒后应符合 GB5749的规定要求。

7.2.1.2.7 污水排放标准按 GB18466中相关要求执行;若污水已排放出去,应对污水沟进行分段截流加氯消毒。

7.2.1.2.8 因患霍乱死亡的感染者尸体,由治疗的医疗机构负责消毒处理。

7.2.2 乙、丙类传染病终末消毒方法

7.2.2.1 对于经消化道途径传播的乙、丙类传染病,采用适宜的方法对室内环境表面、污染的餐()具、生活饮用水、污水、污染的物体或用具、剩余食物、排泄物或分泌物等污物、手或皮肤黏膜以及感染者尸体、畜禽尸体等进行消毒或处置。

7.2.2.2 对于经呼吸道途径传播的肺炭疽、白喉、肺结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采用熏蒸法、气溶胶喷雾法或空气消毒机进行室内空气消毒。同时,注意做好空调系统的消毒。

7.2.2.3 对于经皮肤、黏膜接触传播的乙、丙类传染病,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接触环境表面、污染的用具或物体、衣物制品,以及手、皮肤和黏膜等进行消毒或处置。

7.2.3 朊病毒污染物终末消毒方法

朊病毒污染物终末消毒方法按照附录 B执行。

7.2.4 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终末消毒方法

7.2.4.1 对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终末消毒,应根据其流行病学特点和危害程度不同,7.17.2.17.2.3中要求和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7.2.4.2 当传播途径和病原体明确时,应根据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感染传播风险选择消毒方法。受到致病性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污染时,应采用高水平及以上消毒方法;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和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采用中水平及以上消毒方法;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时,应采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方法。

7.2.4.3 当传播途径不明时,应按照多种传播途径,确定消毒的范围和物体。按病原体所属微生物类别中抵抗力最强的微生物,确定消毒的剂量;当病原体类别未知时(朊病毒污染除外),按杀灭细菌芽孢的要求确定消毒剂量。

 

8 消毒质量控制

8.1 消毒工作开展实施前应明确消毒目的,综合考虑技术能力和工作实际,制定科学规范可行的消毒方案。

8.2 消毒人员应经过专业技能培训,从事终末消毒的消毒员应经消毒员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可安全、科学使用消毒和防护产品、器具等,运用物理或化学消毒方法进行现场消毒。

8.3 从事传染病现场消毒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应具备科学、规范实施现场消毒的能力,并提供符合消毒质量要求的服务。

8.4 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规范和产品质量要求,卫生安全评价合格,加强管理,确保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

8.5 在传染病消毒工作中,首选本文件推荐的方法,如有其他方法,可在被证实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后使用。

8.6 消毒时应加强场所管理。现场消毒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毒场所或区域。必要时,应采取分区管理或消毒操作。

8.7 当环境温度低于0 ℃,应采用在该温度下被证明有效的消毒因子。当环境或物体表面污染较为严重时,应采取增加消毒因子浓度/强度、延长消毒作用时间等措施。

8.8 消毒工作实施过程中应做好消毒记录检查、消毒技术指导、消毒能力培训和消毒质量监测监督等工作,确保消毒工作按照方案严格执行。终末消毒工作程序按附录 C执行。

8.9 消毒工作完成后应填写工作记录表(见附录 D)。规范、及时做好消毒工作过程记录,实现消毒过程可追溯。

 

9 消毒评价

9.1 传染病现场消毒评价按 WS/T797中规定进行,或按照该类传染病专门评价标准规范进行。核酸检测不用于消毒后目标微生物是否存活的常规检测判断。

9.2 消毒评价工作应及时开展。评价不合格时,应重新进行消毒;评价合格后方可确认卫生安全。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医疗依据,所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旨在参考交流,如有转载引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客服|关于我们|移动客户端 | 手机版|电子书籍下载|中医启疾光网 ( 鄂ICP备20008850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5 Discuz! Team. zyqjg.com

版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