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防控方案

2025-8-2 21:02| 发布者: 启疾光| 查看: 51| 评论: 0

摘要: 登革热(Dengue Fever,DF)是由登革病毒(DENV)引起,经媒介伊蚊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是《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我国媒介伊蚊分布广泛,近年来由境外输入病例引发的登革热本地疫情时有发生,为指导各 ...


2.本地散发疫情。采取“科学划定风险区域、尽快降低伊蚊密度、启动病例应急监测”的防控策略,快速扑灭疫情、防止扩散蔓延。Ⅰ类、Ⅱ类和Ⅲ类地区做好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对重点病例开展基因序列测定和分析,查找可能的感染来源。快速评估和划定疫情风险区,3天内将核心区成蚊密度控制在安全水平。对共同暴露人员及早排查和开展健康监测,加强风险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病例排查。疫情发生地开展核心区入户搜索排查,医疗机构启动病例应急监测,落实“逢疑必检”,对无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体温超过38℃的患者开展登革病毒NS1抗原检测,对病例采取住院防蚊隔离治疗。

3.聚集性疫情。采取“1天内完成风险区域划定并启动灭蚊工作,核心区3天内完成入户调查处置、3天内完成全覆盖成蚊杀灭、5天内控制蚊媒密度”的防控策略,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严防疫情升级和外溢扩散。Ⅰ类、Ⅱ类和Ⅲ类地区要快速划定核心区,核心区全面落实“逢热必检”,强化病例搜索和防蚊隔离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媒介控制措施,持续将蚊媒密度控制在安全水平。既往疫情非常严重、伊蚊密度特别高或有其他因素导致疫情扩散风险高的地区,要进一步抓早抓小,加大应急处置力度。

4.局部暴发疫情。采取“全力压峰缓疫,降低蚊媒密度及防重症为主”的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规模,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风险,避免医疗资源挤兑和疫情本地化。Ⅰ类地区发生疫情的街道或乡镇要积极发动群众,做好蚊媒孳生地清理和成蚊杀灭,特别是空置屋、闲置屋、楼顶天台、地下车库、公园、工地等场所的清理和消杀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卫生死角,持续将蚊媒密度控制在安全水平。疫情发生地居家病例严格落实防蚊隔离管理,老年人、孕妇等重症登革热高风险人群做好住院防蚊隔离治疗。同时,要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和跨区域协同调查处置。

 

(三)媒介伊蚊应急监测与控制

媒介伊蚊活跃期出现登革热确诊病例时,Ⅰ类、Ⅱ类、Ⅲ类地区开展媒介伊蚊应急监测与控制。

1.媒介伊蚊应急监测。核心区每天开展监测,媒介伊蚊密度达到安全水平(如双层叠帐法低于0.9/(顶·小时))后每周开展2次监测,直至疫情结束。警戒区每周开展1次监测,监控区每两周开展1次监测,直至媒介伊蚊密度达到安全水平。具体要求见《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方案》(附件3)。

2.媒介伊蚊应急控制。核心区应在3天内将成蚊密度控制在安全水平,在5天内将布雷图指数降至5以下;警戒区应在7天内将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可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开展成蚊控制。具体要求见《登革热媒介伊蚊应急控制方案》(附件5)。

3.终止条件。当划定的核心区、警戒区连续24天内无登革热新发病例,且核心区内布雷图指数降至5以下,双层叠帐法成蚊密度不高于0.9/(顶·小时),可终止核心区、警戒区伊蚊应急监测与控制工作。

4.媒介控制效果评价。疫情发生地疾控中心应及时开展蚊媒控制效果评价,鼓励重点地区加强对有害生物防制公司的技术指导与培训,推进以消杀效果为导向的病媒生物防制付费机制。

 

(四)疫情通报

各省级疾控部门应依法及时发布登革热疫情信息,科学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出现省内跨区域疫情传播时,涉及地区的疾控部门和相关机构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尽早采取防控措施。出现跨省份疫情传播时,病例输入省份的疾控部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病例输出省份的疾控部门,共同做好疫情调查处置。

 

七、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检测包括抗原检测、核酸检测、病毒培养分离和血清抗体检测等。抗原检测、核酸检测和病毒培养分离一般采集病例发病5天内的血液样本。血清抗体检测主要采集病例发病5天后的血液样本,但需注意可能与其他黄病毒感染存在交叉反应。具体要求见《登革热实验室检测方案》(附件1)。

 

八、预防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蚊媒防制要求落实到常态化环境卫生整治、孳生地清理、媒介生物防制等工作中。发动群众集中开展社区、单位和家庭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清除积水、翻盘倒罐,全面清理蚊虫孳生场所。强化城市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卫生治理,整治农村地区房前屋后垃圾,全面清理河塘、沟渠,最大限度消除卫生死角,减少病媒生物孳生地。

(二)加强健康科普宣教

结合本地登革热流行特征,针对不同人群特点科学宣传防控知识,增强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主动就诊意识,引导群众配合社区做好入户防蚊灭蚊等工作,推广使用蚊香、驱避剂、蚊帐等方式驱蚊、灭蚊和防蚊,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通过多种形式向进出境人员宣传疫情信息和防病知识,提升进出境人员主动健康申报和科学防病意识。引导疑似病例及时主动就诊和采取防蚊隔离措施,提醒病例减少跨区域流动,避免疫情传播扩散。宣传内容可参见《登革热健康科普核心信息》(附件6)。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登革热病例防蚊隔离措施,加强院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治,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蚊虫叮咬引起相互传播。建筑工地应及时清除地面积水、清理废弃的建材垃圾。公园、景点、花卉市场等场所应对绿化植被和水生植物定期修剪、定期换水,填堵竹节树洞。重点地区宾馆酒店应加强场所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治,积极营造无蚊环境,登革热流行季提醒旅客做好防蚊措施。鼓励农村地区因地制宜采取以清除、改造孳生地为主的蚊媒控制措施,探索应用生态防蚊、控蚊新技术新方法,有效降低媒介伊蚊密度。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登革热防控工作,坚持联防联控、多病同防,压实“四方责任”,结合本地流行季节、输入风险等实际情况,分级分类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及时采取有力的防范应对举措,尽早尽快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外溢扩散。各地疾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海关等部门做好重点国家和地区进出境人员检疫查验,及时发现和控制输入疫情。多部门协同联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等措施,降低疾病传播风险。

(二)强化防治措施落实。各地疾控机构负责组织做好疫情监测、风险研判和调查处置,加强媒介伊蚊防制,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四早”要求,中西医结合规范诊治病例,落实住院病例防蚊隔离管理,畅通重症、危重症病例转诊和救治渠道,降低重症、死亡病例发生风险。各地要广泛开展登革热防控知识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发生本地聚集性疫情的地区要依法依规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风险提示。

(三)强化培训指导。各地疾控机构要加强对疾控人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蚊媒监测控制和实验室检测等相关培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医务人员开展登革热防控和诊疗培训。各地疾控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登革热实验室检测方案

2.登革热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3.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方案

4.登革热重点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5.登革热媒介伊蚊应急控制方案

6.登革热健康科普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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