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方案
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媒介伊蚊监测,及时掌握媒介伊蚊种类构成、种群密度和分布、抗药性水平和登革病毒携带情况,科学评估疫情风险和评价蚊媒控制效果,制定本方案。 一、常规监测 (一)生态学监测。 1.监测方法。采用布雷图指数法开展伊蚊幼虫监测,采用双层叠帐法开展伊蚊成蚊监测。按照《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2024版)》和《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媒介伊蚊生态学监测和抗药性监测。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使用引诱剂捕蚊器法等新方法。 2.监测频次。在伊蚊活动季节,Ⅰ类、Ⅱ类地区每月开展 2次,Ⅲ类地区每月开展
1 次,Ⅳ类地区一旦出现伊蚊定殖,参照Ⅲ类地区开展监测工作。 3.监测点设置及样本量要求。 (1)布雷图指数法:每个监测县(市、区)按不同地理方位选取 4 个街道/乡镇的居民区作为固定监测点,调查合计不少于100 户。每次监测随机选择其他
4 个街道/乡镇的居民区作为流动监测点,调查合计不少于 100 户。 (2)双层叠帐法:每个监测县(市、区)选取居民区、公园/竹林、旧轮胎堆放地/废品站/工地 3 类生境设置监测点,每类生境监测点不少于 1 处,每次监测不少于 3 个帐次,两个监测点的间距不少于 200 米。 4.监测结果风险评估。布雷图指数(BI)小于 5 为控制登革热传播的阈值,介于
5—10 之间有传播风险,介于
10—20 之间有聚集性疫情风险,大于
20 有局部暴发风险。 (二)抗药性监测和媒介带毒监测。 Ⅰ类、Ⅱ类和Ⅲ类地区每年登革热流行季节前或初期开展 1次伊蚊抗药性监测。Ⅰ类、Ⅱ类和Ⅲ类地区在伊蚊活动高峰期和登革热流行季节,原则上在 6—9 月每月开展 1 次伊蚊携带登革病毒监测,Ⅰ类地区在 10 月增加 1 次。具体监测方法参考《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2024 版)》。 二、应急监测 (一)监测方法。采用布雷图指数法开展伊蚊幼虫监测,采用双层叠帐法开展伊蚊成蚊监测。 (二)监测要求。核心区每天开展监测,直至媒介伊蚊密度达到安全水平,此后每周开展 2 次监测,直至疫情结束。警戒区每周开展 1 次、监控区每两周开展 1 次蚊媒监测,直至媒介伊蚊密度达到安全水平。每次灭蚊作业前后开展媒介伊蚊成蚊密度监测,评价灭蚊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优化调整灭蚊策略。 (三)终止条件。当划定的核心区、警戒区连续 24 天内无登革热新发病例,且核心区内布雷图指数降至 5 以下,双层叠帐法成蚊密度不高于 0.9 只/(顶·小时)时,可终止该区域媒介伊蚊应急监测与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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